9月25日,淄博市经过近一个月努力,全面完成27处断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实现全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
据悉,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是以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类别作为补偿基准,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对为保护水环境付出努力的上游地区,以及水环境质量受到损害的下游地区给予合理补偿。补偿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内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水污染防治等。此项机制旨在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区县治污积极性,加快形成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协同推进水环境质量提升。
淄博市12处市内断面协议签订速度较快,而跨市断面15处因数量较多,是需要重点攻克的难点。据了解,我市跨市断面主要涉及滨州市、临沂市。在前期多次沟通的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士龙带队,先后到临沂市、滨州市就跨界河流断面生态补偿协议进行现场对接。通过沟通协调,我市沂源县与临沂市沂水县、高青县与滨州市博兴县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均成功签订。为尽快完成与滨州市签订,市生态环境局两次主动邀请滨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协商会,两地区县分局就协议涉及的水质类别和补偿断面数量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为成功促成协议签订,我市自我加压增加了5处补偿断面。
通过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上下游地区水质保护责任,有助于健全完善区域联防共治机制,促进全市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