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调查结果: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0月8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台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我局没有收到建议意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
台州市工业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送审稿)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二O二一年九月
目 录
前言1
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3
(一)工业固体废物现状3
(二)预测与分析4
(三)重点工作成效7
(四)存在问题7
(五)面临形势8
二、总体要求和规划目标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基本原则10
(三)主要目标10
(四)指标体系11
三、重点任务13
(一)绿色节约,推动源头管理减量13
(二)专业高效,健全固废分类收运13
(三)循环再生,全面促进资源利用14
(四)安全兜底,提升集中处置能力15
(五)全程智能,实现管理手段转型16
(六)联合打击,强化执法监管效能17
(七)科学合理,防范固废环境风险18
四、保障措施19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19
(二)加大要素保障,完善各项制度19
(三)健全考核机制,实施规划评估19
(四)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公众参与19
附件21台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建设项目清单21
前言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建设“无废城市”是党中央一项重大改革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2020年5月台州市政府发布《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台州建设的重要载体。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台州市工业发达,是知名制造之都和国家级化学原料药出口基地,医药制造业、机械加工制造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等行业产生大量工业固废。通过调查回顾“十三五”各类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现状,分析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家和浙江省对“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目标和重点任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编制本规划。
规划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的通知》(浙土壤办〔2020〕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修编(2019-2022年)>的通知》(浙环函〔2019〕109号)、《关于发布2020年度增补纳入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通知》(浙环函〔2020〕102号)、《关于印发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美丽台州办〔2020〕25号)等。
规划范围为台州市全域。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限2021-2025年。
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工业固体废物现状
本规划所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
“十三五”期间,台州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见图1。2020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9.57万吨,主要类别为HW02医药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和HW17表面处理废物(三大类总和占比约78%)。2020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44.86万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6.46万吨),当年贮存量1.50万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97.5%。
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9.44万吨/年。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企业31家(不含医疗废物经营企业),建成13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专业收集点,收集能力总和32.494万吨/年。7家产废企业建成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危废自行利用处置能力6.19万吨/年。
图1 2016-2020年台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
“十三五”期间,台州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见图2。2020年台州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366.17万吨,主要类别为SW02粉煤灰、SW03炉渣和SW06脱硫石膏(三类总和占比达80%以上),主要由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产生。全年综合利用量361.10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51万吨),综合利用率98.5%。处置量5.40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17万吨),贮存量0.36万吨。
“十三五”规划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新增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能力。当前已建成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能力770吨/日,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库容4.8万立方米。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设施建设滞后,预计于2021年完成建设运行,建成后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能力可达880吨/日。
图2 2016-2020年台州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
(二)预测与分析
本研究采用经济增长率法预测“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018-2020年台州市三年平均生产总值(GDP)增长率5.37%,各类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如下:
表1 台州市“十四五”危险废物(不含飞灰)产生预测与缺口分析
类别 | 2020年产生量(万吨) | 2022年预测产生量(万吨) | 2025年预测产生量(万吨) | 2020年台州市内利用处置能力(万吨) | 备注 | 评价 |
工业危险废物(不含飞灰) | 28.79 | 31.96 | 37.39 | 39.44 | / | 总体无缺口,但存在结构性缺口 |
其中:焚烧类 | 17.29 | 19.2 | 22.46 | 14.49 | 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82140吨/年、浙江奇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00吨/年、浙江华海致诚药业有限公司9000吨/年、浙江省仙居县联明化工有限公司20000吨/年、浙江台州市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4750吨/年,合计利用处置能力144890吨/年 | 按照1:1.5适度超前的原则“十四五”期间焚烧类利用处置缺口约12万吨/年 |
(含HW02医药废物、HW04农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 | ||||||
其中:HW17表面处理废物 | 6.19 | 6.87 | 8.04 | 3.55 | 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临海市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490吨/年,合计利用能力35490吨/年 | 按照1:1.5适度超前的原则“十四五”期间表面处理废物利用处置缺口约6.75万吨/年 |
其中:HW34废酸 | 1.51 | 1.68 | 1.96 | 1.29 | 台州市路桥绿水环保设备材料厂利用处置能力12925吨/年 | 缺口约0.7万吨/年,省内总体利用能力过剩 |
其中: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 | 1.06 | 1.17 | 1.37 | 1 | 玉环市绿力金属粉末有限公司10000吨/年 | “十四五”期间缺口约0.4万吨/年,省内总体利用能力过剩 |
其中:HW49其他废物 | 2.12 | 2.36 | 2.76 | 4.84 | 光大绿保固废处置(温岭)有限公司30000吨/年、台州泓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00吨/年,温岭市亿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400吨/年 | 无缺口 |
表2 台州市“十四五”飞灰产生预测与缺口分析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2020年产生量(吨) | 设计总库容(万m3) | 剩余库容 | 评价 |
(万m3) | |||||
路桥区 | 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 | 42741 | 28.5 | 6 | 按照垃圾零增长的目标(飞灰产生量零增长),则配套飞灰剩余库容约1.1-1.8年 |
温岭市 | 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49126.7 | 22 | 6.14 | 配套飞灰剩余库容约1.0-1.6年 |
温岭瀚洋资源电力有限公司 | 15490.8 | 13.7 | 4.07 | 配套飞灰剩余库容约2.1-3.4年 | |
临海市 | 临海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1904.3 | 6 | 0.075 | 饱和,几乎无剩余库容 |
玉环市 | 玉环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7897.2 | 7.1 | 1.744 | 配套飞灰剩余库容约1.8-2.9年 |
注:飞灰堆积密度在800-1300kg/m3之间。
(三)重点工作成效
工业固废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以来积极落实省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5个工业危险废物焚烧类项目,10个工业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2个飞灰填埋项目,至2020年共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9.14万吨/年(其中新增焚烧能力6.9万吨/年),新增飞灰填埋能力30.8万立方。
工业固废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持续开展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提升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排查整治工作等专项行动。对存在超期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登记,2016-2020年分别完成危险废物“存量清零”处置工作3186吨、7032吨、1744吨、1363吨和413.46吨,有效降低危废超期贮存环境风险。
工业固废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全面组织应用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至2020年共有8370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19344家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完成系统注册并使用,全面实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线上填报与审批。持续扩大联网监控覆盖面,在全面完成省控重点企业危废视频联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一般工业固废重点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视频联网工作,至2020年共有130家重点产废单位完成视频联网。
(四)存在问题
1、工业固废处置能力仍有结构性缺口。
焚烧类、表面处理污泥等产生量较大的危险废物市内集中处置能力存在明显缺口;部分区域飞灰填埋剩余库容明显不足;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未如期建成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设施。
2、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产生强度均呈现上升趋势,与“无废城市”固废产生强度年度零增长的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飞灰、废盐等综合利用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固废源头减量政策不够有力,源头减量手段不够丰富,资源无法充分利用。
3、工业固废分类收运体系存在薄弱环节。
工业固废源头分类管理仍不充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发布后工业固废分类管理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调整适应。一般工业固废实行系统申报登记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源头产生情况底数不清。工业固废分类收运体系仍不完善,未全面建成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
4、现代化固废监管能力需要提升。
固废管理工作点多面广,企业数量多,数据更新快。浙江省固废管理平台企业应用率不高,平台对企业全过程管理数据集成和场景应用不足,数据报送依然依赖于人工汇总,总体效率不高。村镇环保巡查网格化建设尚不完善,对固废倾倒等行为无法及时发现即时处理。
(五)面临形势
1、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持续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台州市政府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台州建设的重要载体,重点推进固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
2、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内在要求。
台州市工业企业数量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充分,部分类别危废处置设施仍有缺口,工业固废违法倾倒行为时有发生,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完善固废管理机制,解决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增强民生福祉。
3、是加快生产方式转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台州市工业产业结构不优、层次偏低,医化、汽摩配、橡塑等传统制造业占据主要地位,产业数字化、智慧化转型仍处于起步阶段。工业整体生产方式粗放,工业固废产生强度大,绿色竞争优势尚未全面形成。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城市供给侧改革相衔接,推动工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提高资源节约与保护环境相结合的城市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二、总体要求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精准治废、科学治废、依法治废、数字治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工业固废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防控工业固废环境与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加强危险废物和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全过程监管,推进产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源头减量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有效降低工业固废产排强度。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满足工业固废处置需求。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危险废物处置价格体系,培育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骨干企业、领跑企业,制定工业固废综合性政策措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科技创新与模式创新相结合。强化创新引目标指标引领,突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瓶颈,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示范引领,培育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新模式。
(三)主要目标
以台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有效防控工业固废环境与安全风险,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提高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
——到2022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工业固废分类收集体系全面覆盖完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以上,固废倾倒事件基本杜绝,“无废城市”基本建成。
——到2025年,城市工业固废管理水平达到国内领先,集约高效的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示范领跑作用显著增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四)指标体系
结合国家和省“无废城市”指标体系(试行)和台州实际,设置“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具体指标为:
表1 “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 现状值2020年 | 近期目标 | 远期目标 |
2022年 | 2025年 | ||
1、减量化指标 |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 -2.30% | 保持零增长或负增长 | 保持零增长或负增长 |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 20.90% | 5% | 5% |
2、资源化指标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8.50% | 保持98%以上 | 保持98%以上 |
3、无害化指标 | |||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 | 97.50% | 99%以上 | 99%以上 |
4、收运体系指标 | |||
小微企业危废集中统一收集体系覆盖率 | 56.38% | 100% | 100% |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体系覆盖率 | 0 | 100% | 100% |
5、管理类指标 | |||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 29.60% | 80%以上 | 85%以上 |
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 | 0 | 90%以上 | 95%以上 |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 0 | 100% | 100% |
注:小微企业总数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筛选产废量≤50吨/年企业获得。
三、重点任务
(一)绿色节约,推动源头管理减量
聚焦工业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开展生产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改造,推进建设一批“智能工厂”。以亩均效益为导向,协同推进工业全域治理改革,大力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有机更新、低效企业改造提升,推进开发区(园区)、小微企业园等各类工业园区提质增效。
严格项目准入管理。研究制定行业整治、项目准入等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等相关技术规范核发排污许可。强化新建项目环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内容审查和验收把关,从严把关新建项目固废类别、数量和处置去向,严格控制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
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夯实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固废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源头替代、工艺改进和加强生产环节的环境质量管理,创建一批“绿色工厂”、“无废工厂”。进一步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减少固废源头产生量,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
(二)专业高效,健全固废分类收运
深化实施工业固废分类贮存。落实《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分类和规范化处置。严格工业危废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填埋、焚烧污染控制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对新危险废物类别环境管理。
加强工业固废集中收运体系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危废集中统一收集体系覆盖面,至2025年实现县域内所有小微企业全覆盖。鼓励做好小微企业环境管理延伸服务,减轻企业环境管理负担。探索开展小微企业集中统一收集单位服务评价。以县域为单位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体系建设,鼓励依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拣中心等统筹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分拣中心,开展“五化”收运工作。
全面实施危险废物运输分级分类管控。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装载前“五必查”、安全码和电子运单查验制度,实施“亮码上岗、扫码作业”和运输企业安全状态动态评价结果。运输企业当期“安全码”等级为橙码不得从事跨省、跨设区市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业务,黄码不得从事跨省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业务。
(三)循环再生,全面促进资源利用
提高固废资源利用效率。深化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实施玉环市多源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创建。进一步拓宽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工业副产石膏高值化利用规模,支持利用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利用脱硫石膏等制备绿色建材、石膏晶须等新产品新材料。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
创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依托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学研用有机融合,加强固废领域人才交流协作。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重点突破源头减量减害与高质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推动工业固废利用过程风险控制的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各类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加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研究力度,发挥固废行业协会等作用,通过制定团体标准等方式推动部分危险废物向副产品方向转变。推进燃煤电厂协同处置污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等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支持可降解塑料等新型工程材料的研发生产。
培育综合利用典型示范。以废塑料、废纸、废橡胶、废旧金属、废弃电子电器产品为重点,支持现有经营规模较大和拥有一定数量回收网点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高效、高质、高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鼓励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大宗固废处置利用与生产挂钩等新机制,推动大宗固废跨区域、多产业、多品种协同利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典型示范。
(四)安全兜底,提升集中处置能力
补齐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缺口。落实省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重点推进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集中填埋、表面处理废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十四五”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12万吨/年,综合利用能力27.6万吨/年。全面完成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应急填埋、焚烧飞灰填埋和一般工业固废填埋需求,建设填埋处置设施。
鼓励产废企业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已自建危废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社会化服务,有效降低废物运输和周转风险。
培育危废利用处置领跑企业。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依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突出抓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升改造和扶优汰劣工作。加大对行业优秀企业的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其改建扩建,倒逼并推动建设一批“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
(五)全程智能,实现管理手段转型
推进固废环境治理数字化改革。加快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归集行业数据,整合生态环境各业务部门系统,实现“城市大脑”在环境治理领域全面应用。定期梳理纳入环境统计、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督性监测和日常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建立和不断完善全口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清单。运用“互联网+信用”监管手段,将固废处置信息纳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并实施动态更新。
加强固废管理平台应用。全面推行产废申报登记、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至2022年实现产废单位在省级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率达80%。进一步扩大工业固废产废量较大企业开展视频联网工作。强化企业信息公开,通过企业网站等方式公开固废接收处置、污染排放等相关信息。
打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危废联单系统。通过危险货物运单将产废企业运营、行业监管、部门协作、应急救援、监测分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对危险货物全链条、全要素、全环节的监管,使用信息化手段遏制非法运输、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全面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和危废联单互联互通。
推广应用危险废物全程监管系统。在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等5个有医化园区的县(市、区)率先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化闭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医化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监管。鼓励小微集中收集单位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及物联网设备实现小微企业收集、转运、分析、处置、服务五位一体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直接与省固废监管信息系统对接,对每个企业的产废进行数据化台账录入和危险废物信息预警。
(六)联合打击,强化执法监管效能
实施危险废物治理专项行动。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双随机”环境执法计划。对涉危大案开展联合会商、联合打击、联合督办,重拳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有案必侦破、露头必狠打、违法必严惩。完善固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案件移送、证据收集保全、强制执行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完善固废巡查网格。全面落实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建立完善乡镇网格员巡查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属地、部门、个人,对可能发生危废倾倒的区域和涉危案件高发的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巡查,实施溯源管理,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打击、早处置。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重奖举报制度和悬赏制度,对在查办重大环境污染违法案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褒扬激励。
优化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管理。对产生新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的企业、将危险废物(废酸、废盐、废有机溶剂等)以企标“副产品”出售的企业、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中间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的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管理,鼓励委托开展审计。
(七)科学合理,防范固废环境风险
加强固废污染事故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应急处置网络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装备水平,配置专业化的危险废物环境监测装备。重点配置能够快速现场检测分析危险废物性质的监测仪器与装备,以及建设处理危险废物应急事件时的应急贮存设施。
完善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预防机制。落实企业法人代表环境安全问责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和意识。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危险废物污染源头控制与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建设必要的危险废物暂存应急库,建立应急响应专业队伍,定期开展企业内专项应急演练,提升应急事件应对能力。
落实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开展椒江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业区垃圾填埋场等历史遗留问题治理。持续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情况“回头看”,重点对尾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渗滤液等废水超标外排、地下水等环境监测不符合要求、尾矿排放管线存在“跑冒滴漏”污染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巩固和提升尾矿库污染治理成效。
做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推动企业做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公约管制的化学物质实施禁用、限用、限排等管控措施。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文件,常态做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认真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台州建设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加强部门协调,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联动,统筹推动工业固废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二)加大要素保障,完善各项制度
对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重点工程,各地政府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中给予倾斜支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完善工业固体废物领域政策研究,探索制定促进全市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分类、收集、贮存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细则等领域的政策文件,用制度促进治理效能。完善固废领域绿色金融政策,深化绿色税费价格政策机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三)健全考核机制,实施规划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评估考核机制,及时评估总结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等落实情况。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将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公众参与
由台州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定期公布工业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普及工业固废相关知识,提高企业固废守法意识。依托“无废城市”建设宣传体系,推进“无废工厂”、“无废园区”等创新推广案例报道,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附件
台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建设项目清单
围绕“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九大重点任务梳理重点项目29个,涉及投资金额超过65.524亿元。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地点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起止年限 | 计划投资,亿元 | 责任单位 | 项目类别(实施类/谋划类) |
源头管理减量化 | 1 | 玉环市 | 高效协同多源固废减量替代绿色产业综合示范基地 | 建设以台州全域为中心的高效协同多源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能力的托底服务,实现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绿色产业综合示范基地,包括污泥与燃煤耦合燃烧发电、现代化固废综合管理及资源化利用中心等 | 2020-2025 | 35 | 玉环市人民政府 | 实施类 |
健全固废分类收集转运体系 | 2 | 各县市区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拣中心项目 | 以县域为单位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允许协商共建) | 2021-2022 | 待定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台州湾新区管委会 | 实施类 |
固废资源利用设施建设 | 3 | 临海市 | 浙江天致环保有限公司50万只旧包装桶的回收、清洗、再利用建设项目 | 年综合利用50万只废树脂包装桶 | 2021 | 0.12 | 浙江天致环保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4 | 玉环市 | 台州弘源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包装桶处置 | 废包装桶综合利用能力2万吨/年 | 2021 | 0.2 | 台州弘源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5 | 天台县 | 台州市瀚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2万吨活性炭生产项目 | 再生利用2万吨/年废活性炭 | 2020-2021 | 0.65 | 台州市瀚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6 | 黄岩区 | 浙江台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置10万吨/年表面处理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10万吨/年表面处理废物资源综合利用 | 2021 | 0.85 | 浙江台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7 | 路桥区 | 台州金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循环利用包装桶及含油废金属项目 | 废包装桶、含油废金属综合利用能力1.2万吨/年,其中废包装桶(含废塑料包装桶)1万吨/年,含油废金属0.2万吨/年 | 2021 | 0.3 | 台州金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8 | 临海市 | 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包装容器清洗回收4000吨/年(约60万只/年) | 废包装桶综合利用能力4000吨/年(约60万只/年) | 2022 | 2 | 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9 | 临海市 | 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的废盐资源化利用 | 废盐综合利用能力2万吨/年 | 2022 | 1 | 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10 | 三门县 | 三门县鼎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金属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含金属废物综合利用能力4万吨/年(火法) | 2021-2022 | 2.172 | 三门县鼎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11 | 三门县 | 三门县德鑫废油处置项目 | 年处置4万吨废矿物油一体化综合利用 | 2021 | 1.5 | 三门县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固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 12 | 椒江区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协同处置5万吨/年含油污泥项目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协同处置5万吨/年含油污泥项目 | 2021-2022 | 0.6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 | 实施类 |
13 | 椒江区 | 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 | 椒江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 | 2021-2022 | 待定 | 椒江区人民政府 | 谋划类 | |
14 | 临海市 | 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二期填埋场项目 | 年填埋处置量2.5万吨 | 2020-2022 | 2.762 | 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15 | 临海市 | 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年的焚烧、2万吨等离子熔融危废处置项目 | 危险废物焚烧能力4万吨/年,飞灰等高温熔融处置能力2万吨/年 | 2022 | 2 | 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16 | 临海市 | 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2.1万吨/年(70吨/天)的液体焚烧炉项目 | 液态危险废物焚烧能力2.1万吨/年 | 2021 | 0.3 | 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17 | 临海市 | 浙江奇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1.5万吨危险废物技改项目 | 原持证经营单位新增焚烧能力0.9万吨/年 | 2021 | 0.2 | 浙江奇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18 | 温岭市 | 温岭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 | 焚烧3万吨/年,物化1万吨/年,填埋库容30万方 | 2021-2025 | 13.66 | 光大固废处置(温岭)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
19 | 黄岩区 | 黄岩区生活垃圾生态填埋场飞灰填埋场改造项目 | 建设库容19万立方米的飞灰库区,使用年限9年 | 2021-2022 | 0.8 | 黄岩区人民政府 | 实施类 | |
20 | 台州湾新区 | 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项目 | 二期填埋工程的处理规模为23.3万立方米 | 2021 | 0.5 | 台州湾新区管委会 | 实施类 | |
21 | 温岭市 | 温岭市飞灰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温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利用处置设施项目 | 2021-2025 | 待定 | 温岭市人民政府 | 实施类 | |
22 | 天台县 | 天台县生活垃圾应急及固化飞灰填埋场工程 | 项目总用地面积91950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约35300平方米,飞灰及应急库区用地面积约56650平方米;填埋场设计总库容为12.5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填埋库区工程、挡坝工程、边坡处理工程及道路等附属工程 | 2021 | 0.65 | 天台县人民政府 | 实施类 | |
23 | 三门县 | 三门县下湾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 位于三门县下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库内,占地约15亩,设计库容7.6万立方,主要用于配合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产生的飞灰。 | 2021-2021 | 0.08 | 三门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实施类 | |
固废数字化应用能力建设 | 24 | 台州市 | 台州市生态环境数字信息系统建设 | 针对台州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利用城市大脑强大的数据、算法和算力资源,拟建设城市大脑生态环境数字驾驶舱,实现对污染防治攻坚态势的宏观把控,提升生态环境局协同治理和分析决策能力。同时,针对一些特色工作,谋划建设台州市城市大脑环保出行场景、台州市城市大脑空气卫士场景、台州市生态环境企业一张表场景、台州市环保许可场景和危废处置场景 | 2021-2023 | 0.06 | 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类 |
25 | 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 | 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化闭环管理”平台建设 | 医化园区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化闭环管理”平台建设 | 2021-2025 | 待定 | 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人民政府 | 实施类 | |
固废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 26 | 台州市 | 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 环境执法标准化能力建设提升 | 2021-2025 | 0.1 | 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类 |
健全固废风险防控体系 | 27 | 台州市 | 应急能力建设 |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评估完善市、县两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及专业环境应急处置队伍的物资及装备储备,台州湾新区新建1个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及1支专业环境应急处置队伍 | 2021-2025 | 0.02 | 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类 |
28 | 椒江区 | 沙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治理工程 | 针对椒江沙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总面积约303亩)进行治理 | 2021-2025 | 待定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类 | |
29 | 椒江区 | 岩头工业区垃圾填埋场治理工程 | 针对椒江岩头工业区垃圾填埋场(总面积约18.5亩)进行治理 | 2021-2025 | 待定 |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椒江分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实施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