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国务院通报表彰“十三五”期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省份,江苏省荣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十三五”期间,我省连续荣获优秀等次第一名。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三五”时期,江苏省各地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抓手,全面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积极探索丰水地区节水之路,取得显著成效。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4%、粮食产量增长4.7%的情况下,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00亿立方米以内,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8.3%、31.5%,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98提高到0.616,有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刚性约束要求,加快构建水资源管控体系。建立水资源利用上限约束。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批复淮河、太湖等7河2湖水量分配方案,完成长江、高邮湖等8河2湖跨省河湖水量分配,确定全省地下水管控指标,健全水资源管控指标体系。强化河湖生态底线约束。主要河湖生态水位全面有效保障,率先颁布实施《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严格用水效率红线约束。将万元GDP用水量纳入省委高质量考核指标,及时修订形成覆盖农业、工业、城市生活等领域、数量逾千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
二是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积极探索水乡特色节水之路。全力推进空间均衡发展。在区域水利治理、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等规划中坚持节水优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省45%县(市、区)建成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出台《江苏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创新建立《节水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标准》并率先启动试点建设。全力打造节水宣传新格局,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加强节水宣传,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江苏卫视《黄金时间》举办节水主题在线访谈;“江苏探索水乡特色的节水之路”入选2020年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
三是围绕强监管补短板,力促水资源管理保护提档升级。全面加强取用水监管,率先完成覆盖全省的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全面建立用水统计直报制度,对2000余个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抽检,提高计量统计准确率。全面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水源地率先实现达标建设、双源供水、长效管护三项全覆盖。制定全国首个水源地长效管护地方标准,建成跨部门的水源地信息共享平台。城乡供水一体化率先实现,城乡居民用水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全面加强地下水监管。苏中苏北地下水位全面稳定回升,超地下水位红线区域全部消失。苏锡常地下水禁采20年成效显著。
四是围绕美丽江苏建设,延展提升河湖保护质效。河湖长制高质量推进。率先在全国全面建立河湖长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签发总河长令,部署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全省五级河湖长5.7万余人履职尽责,3次获全国河湖长制工作激励表彰。生态河湖建设圆满收官。率先发布《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重点河湖生态优良率提升到80%以上。建成9个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数量全国第一,建成农村生态河道1000条、生态清洁小流域81个、水美乡村1820个。出台《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编制省管湖泊和流域性河道保护规划,加强水域管理保护。全力打好河湖保护战。完成长江岸线清理整治,腾退岸线47公里,长度居流域第一。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连续十三年实现国务院 “两个确保”目标,洪泽湖住家船、餐饮船整治实现“两年任务一年基本完成”。
五是围绕治理能力提升,持续深化水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强化改革试点示范创新。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水权改革的意见》,开展典型地区水权交易试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率先完成,创新推出“节水贷”。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探索取水许可承诺告知制度。全面推广应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率先实现省市县全覆盖。健全水资源责任考核体系。省政府建立省领导任组长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省、市、县层级考核体系。先后出台或修订水资源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10余项地方法规或规章,出台生态河湖建设、水资源管理、地下水管理等20余项规范性文件,制定生态河湖评价、地下水利用与保护等10余项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