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来宾市三江口节能环保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桂发改电力〔2021〕948号
来宾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来宾市三江口节能环保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来发改能源报〔202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19年10月28日,广西发改委印发《关于来宾市三江口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电力〔2019〕1016号),核准批复来宾市三江口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代码:2019-451322-44-02-023205。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签订入网意向协议等前期工作。但因项目节能报告暂未获得批复,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项目未能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
为促进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同意将桂发改电力〔2019〕1016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0月28日。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尽早开工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