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发挥各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提高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科学化管理水平,以发展绿色建筑为主线,加强推动建筑能效提升、绿色建材推广、装配式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应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和绿色施工等工作,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背景依据
坚持以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大力推行装配式建造技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2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41号)要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该《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全文进一步明确我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以及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目标,提出了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实施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新建建筑能效提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稳步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引导农村牧区住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二)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范围,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强化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的监管。
(三)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推进系统化集成设计,充分运用数字化设计,加强建筑风貌管控,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布局,推广智慧化精益化建造,积极应用精益化施工方式,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
(四)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持续发展装配式建筑,大幅提升装配式装修比例。
(四)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扎实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五)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强化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行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加强“四新”技术推广应用。
(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
(七)推进绿色施工和安全文明施工。
(八)革新组织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十)强化人才科技支撑。培育新型建筑产业人才队伍,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
三、专业名词解释
绿色建筑:在全寿命期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绿色建筑等级:根据现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绿色建筑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
超低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是近零能耗建筑的初级表现形式,其室内环境参数与近零能耗建筑相同,能效指标略低于近零能耗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应较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等降低50%以上。
绿色建材:在全寿命期间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民用建筑: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用于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用途的公共建筑(包括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
装配式建筑: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装配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建筑供热水、采暖、空调和供电等系统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全部或部分建筑用能的应用形式。
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是集保温隔热功能与围护结构功能于一体,墙体不需要另行采取保温措施即可满足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四、《实施意见》制定目的
坚持以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完善政策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强化技术支撑、工业化信息化融合为手段,加快转变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及信息技术和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大力推行装配式建造技术,进一步做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能耗“双控”工作,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五、《实施意见》的适用对象
通辽市城镇规划区新建建筑项目及既有居住建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