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
2025年4月,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总体为优。
表1 2025年4月黄河干流宁夏段各断面水质类别比较
注:国家考核断面数据均采用国家采测分离数据,以下同。
2. 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水质
2025年4月,宁夏境内10条黄河支流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
(1)清水河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监测的6个断面中,二十里铺(上游源头)、泉眼山入黄口断面均为Ⅱ类水质,东至河入清水河断面为Ⅲ类水质, 三营市界、王团市界、石炭沟桥市界断面均为Ⅳ类水质。扣除自然因素影响,石炭沟桥市界断面为Ⅲ类水质。
(2)苦水河监测的3个断面中,苦水河甘-宁交界、孙家滩、入黄口断面均为劣Ⅴ类水质。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孙家滩、入黄口断面均为Ⅲ类水质,苦水河甘-宁交界断面为Ⅳ类水质。
(3)红柳沟监测的2个断面中,鸣沙州水文站、吴忠(红寺堡区)-中卫(中宁县)市界断面均为劣Ⅴ类水质。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吴忠(红寺堡区)-中卫(中宁县)市界断面为Ⅲ类水质,鸣沙州水文站断面为Ⅳ类水质。
(4)葫芦河监测的玉桥(宁夏-甘肃省界)断面为Ⅱ类水质。
(5)泾河监测的2个断面中,龙潭水库(上游源头)、弹筝峡(宁夏-甘肃省界)断面均为Ⅱ类水质。
(6)渝河监测的2个断面中,峰台(上游源头)断面为Ⅱ类水质,联财(宁夏-甘肃省界)断面为Ⅲ类水质。
(7)蒲河监测的石家河桥(宁夏-甘肃省界)断面为Ⅱ类水质。
(8)茹河监测的2个断面中,乃家河水库(上游源头)断面为Ⅱ类水质,沟圈(宁夏-甘肃省界)断面为Ⅲ类水质。
(9)洪河监测的常沟(宁夏-甘肃省界)断面为I类水质。
(10)都思兔河监测2个断面中,蒙-宁省界(石嘴山)断面为Ⅳ类水质,都思兔河入黄口断面为劣Ⅴ类水质。扣除自然因素影响,都思兔河入黄口断面为Ⅳ类水质。
3. 主要排水沟水质
2025年4月,全区22条主要排水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
表2 2025年4月全区各主要排水沟水质状况
备注:①▲表示该断面采用上年同期数据评价,◆表示该断面采用上月同期数据评价。②括号“[ ]”内为剔除本底后的水质类别。③棕色字体为未达到考核目标的水质及主要污染指标。④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调整石嘴山市第五排水沟(平罗)上游段监测断面的通知》(宁环办函〔2024〕30号)文件要求,自2024年6月起,将石嘴山市第五排水沟(平罗县)上游段监测断面调整为市控断面,由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不再参与区控排水沟断面监测、评价及排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