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出“30·60”的“双碳”目标,这一承诺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是生活生产方式、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系统性的变革,是技术创新、投资理念和配套制度的变革。
一方面发展必然带来碳排放,另一方面时间短、任务重,有效实施并非容易的事。因此,需要深入思考在制订“双碳”目标和行动方案的前提下,资产视角下的运营和结合乡村振兴的创新投资模式。
碳排放是资产而不是成本
企业的管理者如果把碳排放当成政治任务和负担,企图通过管控来完成自上而下的任务分解,那么这里有两个误区:
第一,碳减排对企业而言不是简单的增加减排技术或关停产能,而是系统化地实施碳管理。
第二,碳中和是零碳过程,是抵消的过程,需要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展的角度来系统化地思考。
作为企业管理者要躬身入局、学习和实践,不能用“知识储备不足”来搪塞,必须深刻认识碳排放不是企业的成本,而是可以通过运营形成的有效资产,改变的不仅仅是能源结构,也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
许多私营部门已经开始思考并设立专职的岗位从事碳交易、碳市场分析和研究,系统化地考虑碳资产管理。
作为国之重器的国有企业,不应把碳排放作为任务,需要通过有效的资产运营展开系统化布局。
特别是管理者的思维需要及时跟上,一方面理解和学习“双碳”目标的意义和推进方法;另一方面用碳资产管理模式体系化地设计、建设和运营。
理解碳排放是资产并非成本的理念,建议学习一下埃隆·马斯克如何通过碳减排推动特斯拉市值的经典操作。碳资产管理需要的是系统化的顶层设计、可行的落地路径、专业化的推进机构和创新的商业模式。
迭代减排技术不是单纯的节能改造
企业在推进碳减排过程中,非常容易把节能改造变成实现“双碳”目标的路径和落地手段。研究表明,2019年中国80%以上的碳排放来自两大行业:发电、工业和工业排废。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在发展过程中有较大比例的工业排放,另一方面能源对于中国发展的重要性,意味着其是中国能源结构转变为短期和中期内脱碳进程的最重要决定因素。
首先,需要重视节能减排,但节能减排不等同于碳减排,包括笔者所在企业的部分人也想当然地认为只要采取节能技术和改造就能完成碳减排任务,然而这只能增加企业成本,不具备可循环性。通过分析能源结构的改变才是目前的核心,研究表明,未来中国能源结构将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清洁氢能和碳捕集。
其次,节能改造只是减少碳排放中的一项任务,但要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50%,需要碳价格高于100~150美元/吨的清洁技术才能实现净零排放。最后,需要提高二氧化碳的回收利用效率,尤其是传统工艺流程的碳回收和减少固废的碳排放,通过低碳行为中和社会、企业、个人活动等带来的碳排放。
不要过于强调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金融效果而忽视对脱贫地区产业振兴的意义
从笔者的调研来看,由于中国林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森林富裕地区不一定是碳汇富裕地区,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快速形成森林碳汇的开发。
一方面,一般这些地区没有开发和管理能力,也没有合适人才;另一方面,碳汇的开发不仅是技术成本、资金成本,也是时间成本。
许多投资机构和传统产业的控排企业对此望而生畏。碳减排本身是社会性的,碳汇管理对许多森林富裕但相对贫穷的地区是公益性+产业性的,特别是碳中和不仅仅是减排技术的叠加,而是社会、企业、个人活动等零碳过程,目前在积极探索的碳普惠模式和市场,包括类似碳中和市场能够起到相当的“共同富裕+碳中和”的效果。
同时需要考虑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结合当地禀赋和“双碳”目标,在森林富裕的相对贫困县通过“双碳”目标的实施设计,为当地留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朝阳产业,当地的年轻人也会愿意长期服务当地企业,如宝武碳业与宁洱县推动的“双碳振兴”实施计划,一方面打通碳消费到碳供给,另一方面通过“双碳”牵引结合地方禀赋,真正从产业振兴的角度与帮扶地区共同建设可持续发展产业。
创新投资模式不是原有金融管控模式概念化复制
许多投资机构和基金非常想进入这个风口,一方面希望通过简单交流获得投资标的而非仔细研究;另一方面以所谓的投资回报为理由,需要某种意义上的背书(如ESG等)。
碳交易的标的物本质是具备金融属性的,属于稀缺资源,其未来的价格和收益是可以预期的;同时考量国内外的碳排放价格差本身就有获利的可能。
通过研究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欧洲绿色新政》,笔者认识到未来可能采取的碳排放权退坡机制和碳边境调节机制对中国碳交易模式和价格预期的影响。
中国的CCER在2017年暂停后一直没有开放,其中的不确定性使企业和投资机构驻足不前,同样也必须考虑由于能源结构改变带来的化石能源资产缩水引起的违约风险。
但投资本身是风险和收益的平衡,过于纠缠于纸面上的流程、标的物的形式和资本收益或许不是“双碳”政策所期望的,所以“最聪明的金融人士”应该深刻理解并勇敢创新,不仅关注投融资本身的变化,更关注产融结合具备ESG特征的投融资模式,并且从产业生态维度设计出碳资产的对冲机制。
基于此理念,宝武碳业与宁洱县正积极探索碳汇管理的新模式。
通过数字化管理避免人工核查管理成本和造假,建立碳数据安全管控体系
“双碳”目标的实现基于数据的真实和合规,无论是碳核查、碳减排,还是碳交易,最重要的是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可维护性,特别是碳排放权、碳吸收权是依据符合ISO的规范和标准要求,在政府不断迭代的政策中人为设计出来的,所以专业的核查、监管和认证是核心要素。
同时,科学地从数据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迭代碳减排技术,对于碳交易更是重中之重。无论是碳排放权还是CCER,均需要以数据为基础的监管、交易和预测,因此数字化技术(如IoT、AI及大数据、区块链、5G等)可以帮助控排企业、减排企业,以及监管机构和交易市场实现碳数据的全生命期管理。
碳管理本质是基于标准和流程的数据管理,因此在研究和实践过程中,数据治理、数据安全结合信息物理系统实现全过程的数据管控是值得探索和应该建立标准的。
从碳排放量的核查流程来看,控排企业需要自行或聘用专业的咨询服务公司完成自己的碳排放数据盘查,并形成地方或国家口径的正式排放报告。
然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聘用第三方机构核查报告;核查无误后,对控排企业发放配额。如果控排企业当年拿到的配额不足,就需要从碳市场购入配额;反之,可销售盈余的配额。
在这一过程中,考虑测量碳排放本身成本较高,因此采取以参数(排放因子)核算的方法,从技术角度讲,有5%以内的偏差难以避免,但在政策标准不一和缺失、监管不严格和非连续的情况下,就可能出现人为操作的空间。
前一段时间在各地碳排放数据核查过程中,笔者发现了多起数据质量有问题的案例,如某高新材料公司通过篡改报告时间从而降低其碳排放量,实现减少配额缺口的企图。
更令人担忧的是,除了伪造、篡改碳排放数据,碳排放数据的监测和监管边界模糊、数据偏差普遍存在,数据质量亟待提高。
为此需要探索集合工业互联网技术、数字化数据管理手段和可视化平台,结合5G技术完成可持续的碳核查,建立碳家底管理,通过碳足迹建设从原料到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如宝武碳业5G+“碳印象”SaaS碳资产管控平台。
碳汇管理企业也有同样的问题,碳汇开发的流程包括开发、监测、报告、认证、签发,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可持续性、可追溯性,企业需要建立碳数据管理能力。
建立统一的碳数据管理平台,利用IoT技术(包括5G、传感器技术等)获取关键工艺点的碳数据并实施全周期的管理,从数据发现问题,优化流程、管理和工艺;同时从数据提供碳交易的基础和预测模型,减少管理和运营成本。
对政府而言,需要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碳管理的数字化平台,减少中小企业的成本负担,而数字化企业也需要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新模式,如上海化工宝数字科技与易碳科技联合开发的碳管理平台,通过SaaS化服务模式帮助中小企实现“双碳”目标。
笔者前一段时间和几个“大厂”沟通,发现他们还是从自身的利益和技术出发,而不是从碳中和的整体价值链出发,集合形成自身的数据服务能力。
“双碳”目标的达成必然带来投资机遇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建立所谓的“碳资产管理”新体系,结合笔者前一段的认知和实践,必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第一,系统化规划。无论是控排企业还是减排企业,无论是传统制造业还是中小企业,需要理解“双碳”目标,系统化规划自身的路径、实施方案。
第二,从战略角度监管,从实操角度落地。碳排放、碳汇未来一段时间资源短期价格可能持续高涨,需要确保企业和社会活动是规范和合理的;同时企业毕竟要发展,社会要进步,需要可行的手段和配套政策推动落地。
第三,可持续的运营模式。碳排放不是负担而是有效的资产,从投资的视角获得远期收益,从成本的视角做到减排管理。
第四,数字化管理工具。从碳核查、碳减排到碳交易都离不开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从数据发现、控制和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防止企业为短期经济利益铤而走险,实现有效的事前监管。因此数据核心的全流程管理,从数据发现问题,不断迭代,修正流程和政策管理边界是关键。
第五,理解“碳经济”,有步骤地融入其中。研究表明,到2030年,清洁能源在我国的总投资机会高达16万亿美元,清洁技术可以推动每年1万~2万亿美元的绿色基础设施投资,并在全球范围内创造1500万~2000万个工作岗位。
首先,需要避免一窝蜂,从笔者的调研来看,许多企业已经开始布局和架构,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如碳排放技术岗位)或是碳交易分析师,如索通发展已开始布局碳管理的模式。
其次,面对工业流程和工艺特点,研究和迭代减排技术,如宝武碳业正在研究基于煤化工特点的甲醇制备技术。
我国的碳排放具有独特性,不仅规模庞大,而且行业构成与其他国家差异较大,需要我们付出数十年的艰苦努力,推动经济和能源生态系统的转型。
2020年中国的碳排放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30%以上,我国提出的“双碳”目标不仅独树一帜,而且成为全球脱碳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