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霍邱县龙潭镇《关于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好的建议及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1日止。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霍邱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564-2774231
邮箱:hqltzzb@163.com;
关于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建立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力推行田长制,现结合龙潭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以田长制为抓手,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总体目标
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镇、村二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实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模式,完成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有量目标,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质量不降。
三、组织体系
以行政村划分为基础,将全镇区域内所有耕地纳入网格化监管保护范围,分层级建立田长制。镇、村级网格设立田长、副田长,每级网格一并设立网格员等,对耕地实行网格化监管。
(一)镇级网格。田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副田长由镇驻村班子成员担任,网格员由镇驻村干部担任。
(二)村社区级网格。田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田长由其他村支两委成员担任,网格员由村委委员、村民组组长等担任。
镇田长制办公室设在马店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田长制日常工作,韩皓月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所所长谷成勇、镇农经站站长曹天俊、水利站站长曾凡军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
四、工作职责
(一)镇级网格职责
镇级田长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负责推动本级田长制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制定田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督促解决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副田长协助田长开展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直接责任,加强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统筹协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人员,组织开展耕地巡查检查,对重大突发案(事)件,及时向田长报告,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分包区域内的巡查、检查工作。
网格员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田长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对其管辖区域的下级网格员等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配合本级田长做好管辖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对辖区内的耕地进行常态化巡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各类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及时制止、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恢复,及时处理村级田长、网格员等上报的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加强对各类项目用地的监管,严防少批多占或改变用途;对下级田长、网格员等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对村级田长等进行业务培训。
(二)村级网格职责
村级田长负责本级田长制的建立、推行,落实网格员、巡田员等人选,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队伍,宣传并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对辖区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对改变种植结构等“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予以制止,定期向上一级田长汇报本村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村级副田长负责协助田长开展工作,督促各村民组落实田长制相关工作要求。
村级网格员负责对网格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有条件的村也可以聘任专职巡田员负责日常巡查任务,动态掌握管辖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及时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界桩等保护标志;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实行田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凝聚力量,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形成合力。镇政府作为本辖区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推进田长制落实,科学合理的制定田长制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积极性,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
(二)夯实工作基础。镇人民政府把田长制作为推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科学合理划分网格,充分配备人员,理顺责任体系,分工责任到人,坚持问题导向,最大程度地防止违法占用、破坏耕地问题的发生,确保网格内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充分运用“国土调查云”“ 耕地卫片”等自然资源监管平台,强化巡查监管,对重点地区和重大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进行预警、管控,同时要注重巡查监管结果运用,强力保障田长制全面实施。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田长制推行情况纳入镇、村干部综合考核、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做到离任交清单,接任接清单;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镇、村各级田长、网格员等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耕地保护不力的田长、网格员等,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对因失职渎职导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被违法占用、破坏,尤其是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的,作为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
(四)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田长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耕地保护的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及时制止和检举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镇级田长名单和责任村
2、镇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附件1
镇级田长名单和责任村
田 长:史传俊 杨楼
王学艳 朱圩
副田长:刘 峰 龙潭
张应奎 庙岗
张丽丽 高庄
曹时联 裴桥
曾 伟 杨楼
朱 志 陈鹏
蒋光源 三里
曾凡锋 小河集
孙 猛 新桃
胡新涛 龙王庙
韩皓月 石庙
附件2
镇级田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
(一)办公室主任由韩皓月担任,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办公室副主任由自然资源所、农经站、水利站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助办公室主任推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成员
党政办:负责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文广站:负责指导田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涉嫌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刑事案件调查,依法打击涉地违法犯罪行为。
司法所: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耕地保护法治宣传,促进耕地保护法治建设。
财政所:负责会同自然资源所研究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促进耕地保护制度落实。
自然资源所:负责承担镇级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加强与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村田长制办公室汇报、沟通、协调,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和利用,提升耕地质量等工作。配合制定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等。
农经站:负责参与做好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工作,加强与镇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村级田长制办公室协调。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落实设施农业用地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
水利站: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为粮食稳产增产提供水利支撑,指导水利工程项目集约节约用地,依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