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积极支持长江保护治理各项工作,为打造长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贡献力量。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协调下,云、贵、川三省政府联合签署《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三省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在长江流域建立首个跨省生态补偿机制。协议签订以来,云南负责断面水质稳定达标(Ⅱ类),按照协议约定比例,云南省已全额拨付2018年至2020年赤水河流域补偿资金0.6亿元,四川、贵州两省履约拨付云南2018年至2019年补偿资金0.8亿元。三省累计补偿资金1.4亿元已全部下达昭通市,围绕赤水河保护治理支持开展了农村两污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能力建设等4大类11个项目建设。随着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落实,赤水河上游地区森林覆盖率较低、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功能退化、生态承载力面临巨大挑战等突出问题得以缓解,长江保护治理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