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翠微旧村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2021〕114号
翠微旧村改造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8 栋住宅楼、2 栋商业办公楼、幼儿园、小学、古建保护建筑、邻里中心、公交站、车库、配套用房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017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414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77.97万立方米;项目一般商铺、办公楼、购物中心建筑、餐饮建筑单位面积电耗分别不高于76.80千瓦时/平方米、73.27千瓦时/平方米、222.81千瓦时/平方米、78.40千瓦时/平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