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人民群众的追求与向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积极探索大气环境治理创新模式,通过系统部署、科技攻坚、精准调度、协同检查“四位一体”防控措施, 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精准、依法管控,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东港区在2020年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基础上,2021年全区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取得新突破,达到有历史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其中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30μg/m3、57μg/m3,同比改善16.7%、10.9%,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2%,提升1.6个百分点。
创新机制 提升治气源动力
东港区创新空气质量保护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罚,促进责任落实。
东港区认真落实日照市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改善奖补办法,按照《日照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暂行办法》(日政办字﹝2021﹞7号)要求,按月度对空气质量综合得分排名前两位的重点镇街给予资金奖励,对综合得分排名最后1位的镇街进行预警,对连续2个月排名最后1位的进行挂牌督办,连续3个月排名最后1位的,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约谈该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对累计排名末位次数最多的后两名区县,市政府领导将约谈区县政府(管委)负责同志。通过奖补办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用制度创新为空气治理保驾护航。坚持统筹兼顾,把大气污染防治放在区域协同发展全局中谋划设计,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与高质量协同发展同步。
为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东港区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实施集中办公,集中力量督办重点难点大气环境问题,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下发大气污染管控简报117期,督办各类事项668件,倒逼各级落实责任,积极担当。生态环境、交通、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同治理、统一措施行动,整合多部门力量,强化日常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类污染源”检查。
分类施策 实施精细化管理
东港区加大先进治理技术和装备的研发投入力度,增强科技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撑能力。利用雷达扫描、VOCs走航车、红外成像等设备对工地扬尘管控、道路保洁、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等开展监测。建设高空瞭望、重点涉气企业用电监控系统,不断丰富监管手段,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人防”到“技防”转变,助力大气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为抓好重点行业综合整治,东港区扎实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近百家。采取分类重点管控、分时段管控等措施,对26家重点涉气企业安装用电监控。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实现能源清洁利用、高效利用、高质量利用,1096台燃煤锅炉全部“清零”。坚持常态化路检,建立“公安处罚、环保检测”的工作模式,实现尾气排放污染闭环监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完成331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审核和登记编码工作。
东港区改革重污染天气应对思路,创新性运用于臭氧与颗粒物协同管控,打造臭氧污染防控“东港模式”。科学制定臭氧污染天气管控方案,及时发布臭氧污染分析及管控措施建议简报,严查企业VOCs治理措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排放企业依法查处,指导和监督重点涉VOCs企业实施错峰生产,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61840”措施,采取“五步工作法”实施道路深度保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