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封开县大排建筑骨料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2021〕95号
封开县大排建筑骨料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骨料加工区和骨料成品储存及发运区(码头区),主要建筑设施包括中间库、破碎车间、筛分车间、洗砂车间、骨料加工区办公楼、污水处理及压滤车间、成品库、道路、输送皮带廊、发运区办公楼、成品库、辅助生产用房及装船泊位等,主要用能设备包括液压破碎锤、破碎机、筛分设备及输送带等,项目设计年产骨料产品3300万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904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5487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5.77吨标准煤/万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