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5号令),加强我区城镇供水成本监管,规范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我委在征求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自治区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至24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委价格成本监审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王建琴
联系电话:0991—2823640
电子邮箱:xinjiangchengben@ndrc.gov.cn
附件:自治区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