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江西省龙南润泉供水有限公司龙南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润泉第二水厂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01月28日 - 2022年02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86866451(行政审批大厅)
电子邮箱:zhuyk@sthjt.jian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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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3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