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乐山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启动茫溪河流域攻坚四大专项行动,全域抓细抓实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新年伊始,乐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早、抓实、抓快。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回望2021年,乐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十四五”开局起步,守卫蓝天碧水青山,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成效。这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持续为“优”,居全省第二。
坚定推进绿色转型
乐山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统筹全局谋划绿色发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乐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二条措施》,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出台《乐山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推动冶金、陶瓷、化工等传统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建立市域“两高”项目双控清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新能源、新技术的运用,举全市之力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全力打造以光伏全产业链为重点的“中国绿色硅谷”。持续推动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2021年组织实施13个节能节水技改项目,关停退出35户砖瓦轮窑落后产能,淘汰落后产能12.6亿匹。
围绕产业与发展优服务。市生态环境系统出台《关于支持乐山建成“中国绿色硅谷”十五条措施》,对重点项目“清单制+责任制”调度管理,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环评项目243个。开展“生态+金融+科研”合作,获得意向性融资额度100亿元。
加强示范创建助推绿色转型。积极推进生态经济先行区建设,金口河区成功创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沐川县“生态+”复合产业型案例入选全省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
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五清”行动,涵养山清水秀良好自然生态。
综合“治气”。实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入推进《乐山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严控新建燃煤锅炉项目,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
2021年新增电能替代项目11个,共12台锅炉67.19蒸吨,其中3个已完成改造验收。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交通运输电能替代。2021年,首次实现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乐山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6,优良率86%。
全域“治水”。坚持“治污水、消黑水、保饮用水”,持续攻坚茫溪河等小流域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2021年,国省考核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重拳“治土”。推进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隐患排查、矿山矿企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涉危行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废铅蓄电池专项排查整治。全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及医疗废物处理项目运行良好。2021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
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移交乐山信访案件全部办结,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武隆、大足、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文明示范领域合作协议等,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再升级。
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实施。涵养生态本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规范开展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化小水电清理。依法保护三江岸线资源,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建设美丽河湖。开展高质量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2021年完成营造林51.25万亩、义务植树280.3万株,森林覆盖率达到60.98%,居全省第4位。
严格监管执法,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全市污染源信息“一张图”“一套数”管理。全年办结环境类信访举报365件,依法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279件。
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为鸟类等生物提供了更多更舒适的栖息繁衍地。白鹭、迁徙来乐过冬的红嘴鸥等鸟类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已成常态,呈现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景观图。
展望未来,乐山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百姓生活高品质提升,让乐山更加美丽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