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北京市第二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通州区开展了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2月7日,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2年3月7日向通州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通州区区长孟景伟主持,督察组组长吴问平通报督察报告,通州区区委书记赵磊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李晓华,督察组有关人员,通州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通州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立足“一核两翼”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抓住北京城市副中心控规落实的重要历史机遇,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机制体制、开展先行先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和成效。
通州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抓,着力打造“碳达峰、碳中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样板。加快经济发展绿色转型,600多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落地通州;组建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落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300余项职责细化至村和社区,智慧生态环境监控体系落地见效,综合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碳强度和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水耗不断下降。
以创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为抓手,打造“两带、一环、一心”绿色空间及“三网、四带、多水面、多湿地”水系格局。强力推进“疏整促”专项行动,大规模退出落后产能,开展水生态、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十三五”期间,大气环境质量和国、市控考核断面水质改善率全市领先。
通州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督察组交办的67件群众举报问题中,59件已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5家;立案处罚16起,罚款152万元;约谈22人。
督察指出,通州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和成效,但区域总体生态环境质量还不容乐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匹配,工作思路和管理手段的探索创新不能满足快速发展需要,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效果与中央、市级要求,与群众期盼,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定位仍有差距。
一是在破解快速发展阶段的生态环境困局上存在短板。面对产业调整、区域腾退、工程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一些部门和属地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节奏跟不上发展步伐。
扬尘管控工作不力。违规砂石场监管缺失,督察发现宋庄镇、张家湾镇、漷县镇等地存在13处违规砂石加工场所,无任何扬尘防治措施,场区及周边道路积尘严重。工地扬尘管控不力,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300多个房建、拆迁、园林、水务、道路等工地出入口一半以上尘负荷严重,抽查32个工地60%以上存在扬尘污染问题,部分工程夜间施工缺乏监管。裸地扬尘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全区未管控裸地面积约9.5平方公里。乡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不高,其负责的道路尘土残存量达标率仅2.7%。
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欠账多。全区80%的入河排污口存在溢流隐患,建成区46%的污水管线为雨污合流,梨园镇星颐家园等5个小区污水仍未全部接入市政管网。全区169座污水处理设施中29座仍在建设调试,40座超负荷运行,40座过渡性临时污水处理厂站处理效果明显低于现行排放标准。2021年玉带河入凉水河市考断面连续为劣Ⅴ类;23个乡镇出界断面中7个水质均值为劣Ⅴ类。
二是在落实管行业必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上还有差距。一些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不到位,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一些部门和乡镇(街道)面对职能交叉情况缺乏担当作为,监管出现空白地带,甚至一些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存在。违规加油问题突出,督察组在宋庄镇、台湖镇等5个乡镇发现了15个黑加油车、罐,其中3辆伪装成洒水车,2辆为外地号牌,抽检12个油品5个超标。宋庄镇邢各庄村某加油车仅在1个月内就非法加油超过13吨,油品硫含量超标3倍以上。
地下水开采监管不到位,全区476个取水口未获得取水许可,2018至2020年,非生活用途擅自取水1000余万立方米,34家企业累计超采约83万立方米。1700余个登记取水口未安装计量设施,3000余个在线远传水表监测数据与用户上报水量不符。对违法违规开采地下水行为,区水务部门监管执法不到位。
通州区水环境治理工作缺乏统筹,解决难点问题治标不治本,生活污水直排或溢流入河情况突出。2021年4至9月,全区53条段黑臭水体,45条段出现单月或持续反弹,其中16条段达到重度黑臭。督察组现场抽查8条段,发现由于污水处理站能力不足、管网堵塞、管线破损等原因,14处污水直排、12处污水溢流。区水务部门排查不全面、不彻底,未及时有效整改。
北京通州物流产业园区自2002年批准建设至今,未按照要求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直排五支沟长达19年之久。截至督察组入驻时,每日约4200吨生活污水仍在直排,造成五支沟水质重度黑臭,直接影响凤港减河水质。
通州区未能因地制宜采取生态治理等多种方式治理农村污水,目前全区470个村中仍有140个村没有进行污水治理。完成治理的仍存在设施长期停运、污水管线建设不到位、处理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等问题。
一些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降低标准、放松要求,执法检查流于形式。拆除垃圾处置不规范,2020年通州区拆除垃圾993万吨,仅有28万吨资源化处置后进行了备案。同时督察组发现30多处拆除垃圾随意倾倒现象。此外,6家消纳处置场所存在未按标准规范设置使用洗轮机、视频监控、扬尘污染等问题。而区城市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未发现任何问题,检查记录高度雷同。
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监管不力,全区5座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4座停运,日处理能力缺口达350吨,导致西田阳垃圾卫生填埋场等2家渗滤液积存约7800吨,部分储存场所环境风险突出。宋庄镇应急临时垃圾填埋场填埋垃圾35万立方米,自2017年启用至今未建设渗滤液暂存和处理设施,约3600吨渗滤液与14万立方米垃圾露天混存,场区内自备井水质多项指标超标。
三是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上力度不够。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朝通家园小区、华龙小区居民用水水质信访问题至今未解决。宋庄镇小堡村林地内存在黑汽修、黑喷烤漆房,废气直排。大量未进行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还在正常使用,抽测发现部分机械尾气超标或直排。
督察还发现,马驹桥镇莲水怡园小区的1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021年以来累计非法处置2000余块废铅蓄电池。通州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仍有装修垃圾分拣中心、排污沟等77个风险源整治不到位。
督察要求,通州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持续深化京津冀区域协同。对快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要抓紧研究,加快政策制度落地见效。加快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通州区委、区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通州区委、区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