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信访件验收销号要求,现将底岭下整合矿区污水排放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湾资源规划分局组织了底岭下整合矿区污水综合排放自主验收,成立验收组。验收组由龙湾资规分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瑶溪街道、浙南科技城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认为,新建终端沉淀池的建设,有效改善了底岭下整合矿区污水综合排放,污水综合排放符合排放标准,验收组于2022年4月26日一致同意该处污水综合排放通过验收。
二、整改任务及目标
排放根据温州市龙湾区环境检测站的《检测报告》(温龙环监〔2022〕管字第0054号),温州市胜利矿业有限公司南矿区终排口悬浮物超标,标准悬浮物排放为70mg/L,实际悬浮物排放为111mg/L。通过相关处置措施,使工业废水排放在标准值以内。
三、整改措施
在原有废水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新建终端终端沉淀池,该终端沉淀池已于2021年9月底修建完成,并已投入使用。
四、整改效果
根据2022年4月15日的《检测报告》(中普检(2022)水字第940号),送检样水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符合排放标准。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龙湾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科联系。网址为http://longwan.gov.cn/)。联系电话:55876886。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3楼(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科)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55876886。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