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固废处理 » 垃圾处理 » 正文

江西省景德镇昌江区启动垃圾分类试点

日期:2022-05-10    来源:人民网  作者:徐鑫鑫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2
05/10
08:3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 垃圾管理

今年以来,景德镇市昌江区将在城区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目前,6个试点小区已确定。

今年3月1日,《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规定,未将生活垃圾投入对应容器的,对违法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江西省进入依法、依规严格施行垃圾分类工作的新阶段。

为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昌江区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卫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出台《昌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和管理依据。

“通过前期的考察选址,我们最终确定在新枫街道、西郊街道、吕蒙乡各选取2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分别为新枫街道交警宿舍、水文局宿舍,西郊街道4321厂宿舍、滨江苑小区,吕蒙乡华意宿舍、安徽转运站宿舍。”区环卫局负责人介绍。

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将在试点区域设置类别齐全、标识清晰、数量充足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建立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在源头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讲解、检查监督和二次分拣,居民每天定时定点进行投放,并由专用密闭运输车分类运输,严格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方案》依照《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其中关于住宅小区的规定为:实行自我管理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居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的义务包括: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责任范围内的单位、家庭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时制止对已分类生活垃圾进行混合的行为;按照规定,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做好日常维护并保持整洁完好和标志统一;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收集、运输单位;发现投放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要求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报告。

《方案》指出,预计到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力争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