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部署,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按照《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粤乡镇组〔2021〕8号)和《关于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粤办函〔2021〕285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设施稳定运行,需制定《廉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落实各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主体责任,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
廉江市共3829条自然村,截至2022年5月,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区2004条(包括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85条,污水资源化利用的735条),其中通过验收超过一年的设施共有724座。设施由于缺乏维护,普遍出现管网堵塞、破损;人工湿地的植物枯萎以及设施损坏等情况,治污减排效果大打折扣,无法达到乡村振兴的具体工作要求。为统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充分发挥治污设施的减排效益,必须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具体的运维主体、方式、内容、管理要求以及运维经费等。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职责分工、运维管理、经费落实、监督考核等章节。
(一)职责分工
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镇政府(街道办)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运维管理体系。
(二)运维模式
把全市20个镇、街道(罗州街道除外)划分为6个片区,通过统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方式,每个片区选择一家具有相应的运维能力的第三方专业运营单位进行运维。
(三)经费落实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经费按“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由市、镇两级分担。
(四)考核内容
从组织领导、规章制度、管理成效、水质监测、台账资料、资金保障、社会评价等方面,量化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结果作为对镇(街道)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亮点
(一)明确职责分工
《管理办法》明确市生态环境、发改、财政、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对第三方运维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设立投诉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受理、记录。规范设施档案管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础信息库资料上报工作等;明确村级组织配合运行维护单位开展设施运行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督促新建房屋污水接入,组织村民自觉管理院内管网、化粪池,及时清理周边环境卫生等工作职责。明确运维单位落实运行维护管理队伍,制订维护手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做好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系统日常运行、定期养护、应急维修和巡查检查等工作,定期向委托单位报告运行维护情况的工作职责,
(二)明确运维管理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模式、运维管理内容、运维管理档案、运维管理报告、运维管理公开、运维管理要求。
(三)明确运维经费
《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经费按“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由市、镇两级分担。
(四)明确运维考核内容
《管理办法》着重从组织领导、规章制度、管理成效、水质监测、台账资料、资金保障、社会评价等方面,量化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明确出水水质监测结果作为对镇(街道)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