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批复
黔府函〔2022〕81号
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你们《关于呈请审定〈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的请示》(黔环呈〔2022〕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由你们按程序予以公布并牵头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期:2022-06-21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节能环保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节能环保网"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国际节能环保网”!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节能环保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内容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400-825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