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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助力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日期:2022-06-27    来源:甘肃生态环境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2
06/27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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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源头治理 节能减排 生态保护 双碳目标

甘肃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交会处,是黄河、长江上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区,是我国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全国生态安全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纵贯河西走廊的祁连山是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内陆河的发源地,同时阻挡了腾格里、巴丹吉林、库姆塔格三大沙漠的汇合和南侵,千百年来维系着沙漠绿洲的生态平衡。做好甘肃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来抓,从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入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推动绿色发展崛起为导向,以实施重大生态工程为抓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整体推进。全省呈现出生态破坏点位有效修复、绿色发展支撑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进程逐步加快的良好态势,在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政治保障

严格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甘肃省委、省政府始终将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作为根本,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检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崛起之路,定战略、出政策、上项目都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凡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凡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生态文明改革方案、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甘肃省委、省政府都在第一时间通过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以及举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等方式,迅速学习传达、统一思想行动,及时研究贯彻举措、制定落实方案,确保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甘肃省落实、落地。

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出台《甘肃省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覆盖54个部门和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甘肃省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将生态环境质量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因素之一进行研判。甘肃省委、省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强化生态环保目标责任管理,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对环境质量出现反弹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更加凸显。

持续开展强化监督。甘肃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赴祁连山、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和企业基层一线调研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将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按期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建立祁连山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预警机制,推动祁连山生态环境监管常态化,祁连山生态状况总体稳定、局部向好,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持续向好;连续5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全省自然保护区内新增人类活动疑似问题点位和面积呈现"双下降"的趋势。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不断健全环保体制机制。立足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完成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和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强化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先后制修订《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等16项政策性文件,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环境要素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出台损害调查等6项配套制度,组织开展28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定出台《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两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实现14个市(州)全覆盖,同步开展1家省属企业省级环保督察;连续2年开展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拍摄全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在省委常委会会议、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上播放,组织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观看,现场交办问题并跟踪整改落实。

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制度。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谋划推进大熊猫、祁连山、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科学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全省自然保护地由233个调整为165个,保护地总面积为9.88万km2,占甘肃省总面积的23.22%。积极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在试点期间,渭河流域(定西—天水段)累计核算3523.2万元生态补偿资金,黑河、石羊河流域累计下达655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全省划定842个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健全"1+5+15+N"的四级清单管控体系,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规范和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信息化平台建设,初步建成"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实施环保领域"放管服"改革,近84%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缩短72%,一大批事关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落地。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开展柔性执法、服务式执法、非现场执法,防止"一刀切",帮助企业处理好生产和环保之间的关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信息披露法定义务,建立健全环保信用监管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模式,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5123张,登记排污单位17926家。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解决了一批机制体制弊端和难点堵点问题,突破了工作中的瓶颈,加快补齐了短板弱项,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实践路径

推动绿色发展崛起。完整、准 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制定印发《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决定》《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十大生态产业。2020年,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达217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4.2%;2021年,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更是占到地区生产总值的27%。取消了对甘南、临夏和75个贫困县(市、区)的GDP考核,将生态整治任务较重的金昌、武威、张掖3市单独划类,并提高了生态环境考核权重。

建立低碳发展体系。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兰州市获批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甘肃省对首批纳入国家碳市场的19家发电企业发放配额,组织对7大行业重点控排单位开展碳排放核查。"十三五"时期,甘肃省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35.44%,超额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分行业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有序推动钢铁、建 材、石化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十三五"期间甘肃省共压减生铁产能160万t、粗钢产能174万t,关闭退出煤矿100处,化解过剩产能1400万t,全省能耗强度控制在合理区间。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2021年,装机容量1285万kW的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新增并网装机容量740万kW,建设规模达到3355万kW。酒泉建成全国首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推进"酒湖特高压"配套常乐电厂二期200万kW项目、"陇电入鲁"工程4×100万kW配套调峰项目。2021年,甘肃省新能源发电量达到446亿kW·h,较2020年增长15.6%;外送电量174亿kW·h,占全省外送电量的33.7%。

推动绿色产业链发展。通过市场培育、优惠政策扶持、链主企业示范带动、重点项目牵引拉动等措施,扎实推动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发展。通过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逐步得到健全,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实践。

突出系统治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支撑

突出沿黄流域系统治理。秉持"不让一个排口污水横流,不让一条河流受到污染"的原则,在全国率先启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完成黄河流域甘肃段4个水系36条重要干支流的7大类15小类入河排污口排查,排查河道约6000km,基本摸清了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底数,为沿黄流域兄弟省份探索了经验、奠定了基础。截至2021年年底,兰州、白银、临夏3个市(州)的4474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制定印发"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正在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排污口整治,从源头上规范排污行为、总量上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母亲河"清水长流。沿黄流域30个省级工业园区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62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93%。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一张网",将沿黄流域划定为513个环境管控单元。与相邻的4个省份签订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开展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与四川省签订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落实甘肃省内流域补偿资金1500万元。2021年,甘肃省沿黄流域4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68%,高于沿黄省份平均水平。

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开展黄河干流、泾河、渭河等流域环境风险系统评估,研究提出流域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督促指导白银、金昌、酒泉、兰州新区4个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环境应急能力,督促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做好省级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运维管理,补充应急物资。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精神,提升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启用App对发现的629个问题进行指导督促。各地建立的"一点一策"整改台账,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争取国家资金8600万元用于嘉陵江上游尾矿库综合治理。通过岸上岸下系统治理和"控源""提质""增效",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有效保障了黄河上游生态环境安全。

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效措施

2018年以来,甘肃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制定印发《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30个配套行动方案,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聚焦打好柴油货车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 "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谋划实施植被恢复、湿地保护等重点工程,实施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动各地实施了一批重大生态环保工程,配套完善了环保基础设施,改善了城乡人居生活环境,推动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2021年以来,甘肃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定出台《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6项攻坚战、1项保卫战任务和措施,加快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转变。

截至2021年年底,甘肃省累计完成45台1582.5万kW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整治1072家"散乱污"企业,完成120余万户小火炉、土炕、土灶清洁能源改造,建成113个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和14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微测网。完成45个地级和111个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划定203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8个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并达到"无黑臭"等级,142个国家重点镇已初步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及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明显提升。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17.33万亩(约合115.53km2)、严格管控受污染耕地1.24万亩(约合8.27km2)。各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实践案例

加大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力度。加大南部秦巴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陇南长江生态林建设和天水南北两山绿色生态长廊初具规模。统筹实施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河西走廊、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及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仅2021年就完成营造林343.5万亩(合2290km2)、沙化土地治理212.2万亩(约合1414.7km2)、草地改良治理411万亩(合2740km2)。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创建绿色矿山,成功申报金昌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全面推进以兰白经济区为核心的中部绿色生态产业生态示范区、黄土高原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创建榆中生态创新城。大力推动兰西城市群生态建设,印发黄河流域兰西城市群甘肃片区生态建设行动方案,围绕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生态建设、未利用地生态治理、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等问题,谋划推动重大生态建设项目。在河西走廊发展戈壁农业。这不仅有利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而且为戈壁生态治理探索了新路径。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平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机制,打通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新通道,以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推动全省各个地区积极投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2017年以来,甘肃省先后有50个地区开展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平凉市、张掖市、两当县、崇信县、迭部县、合作市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示范县命名;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华池县南梁镇、张掖市临泽县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这不仅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甘肃省落地生根提供了生动案例,也为全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了样板,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切实加强舆论宣传,积极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社会支持

加强地方部门协作配合。坚持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等为契机,在重点攻坚任务推进、生态环保督察等方面加强与地方、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共同研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举办甘肃省、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生态环保专题研讨班,着力提升党政领导干部抓环保的能力。组织开展媒体座谈会和陇原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答卷"主题采访活动,讲好生态环保故事、助力美丽甘肃建设。

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全省联动举办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定期组织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培训,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环保。广泛吸纳各方智慧,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等重大工作开展过程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政府官方网站,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单位(企业)、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出台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引导公众参与,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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