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巢湖流域防洪治理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省水利厅正式批复。据了解,该规划投资约488.62亿,其中《规划》提出,巢湖流域总体防洪标准为2035年达到50年一遇。
《规划》提出,各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为:合肥市主城区防洪标准采用100~200年一遇,其中中心城区为200年一遇,其他区域为100年一遇;巢湖市、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无为市、江北新城、郑蒲港新区、二坝经济开发区等城区和园区采用50~100年一遇;三河镇、杭埠镇等重要城镇采用50年一遇;村镇、万亩以上圩口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
在防洪治理工程措施上,《规划》提出巢湖流域防洪治理工程由水库工程、排洪工程、蓄洪工程和堤防工程等组成。水库工程上,新建凤凰台、东河口、天仓3座中型水库,加固董铺水库、众兴水库等46座大中小型水库,清淤龙河口水库。
在排洪工程上,扩建裕溪河、牛屯河和西河、兆河4条排洪通道,得胜河分洪道作为远期进一步提高巢湖流域总体防洪标准的排洪通道。在裕溪河口附近新建对江排洪泵站,设计排洪流量为800m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