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的两个主要场域是生产和生活。现有的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侧重于对低碳生产方式的考核,比如万元GDP能耗、节能改造投入、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等;而在推动全社会养成低碳生活方式方面,考核指标则比较欠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是针对各级地方政府的指挥棒。考虑到产业结构转型以及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往往需要比较长的周期,在继续加强对生产方式考核的同时,有必要增加对生活方式进行考核的相关指标,从两个方面共同着力完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构建起符合低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民众对低碳生活方式、生活理念的接受程度,决定了低碳消费方式、出行方式的实际效果。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2020排放差距报告》指出,亟需采取更强有力的行动,包括促进、鼓励和强制私营部门和个人改变消费行为。采用基于消费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法计算,全球约2/3的碳排放都与家庭消费有关,其中出行、居住和饮食分别占生活排放量的17%、19%和20%。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
节约能源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强调:“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
因此,有必要围绕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长期加强宣传引导。为了建设法治国家、宣传法治理念,我们已经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同样,在推动形成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方面,现有的宣传推广力度也还可以进一步加强。可以借鉴国家普法规划的做法,统筹制定实施普及低碳常识五年规划,把低碳的理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使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入人心。我国人口基数大,在很多方面还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通过广泛、深入、持续宣传低碳知识,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使广大民众养成良好的低碳习惯,就能在较少影响工业生产的基础上,潜移默化地减少碳排放。比如,号召人们日常随手关灯、减少食物浪费、少用塑料袋、不过度使用空调、少放鞭炮等,虽然看似小事,但从全国来算,就可能减少很大量的碳排放和其他有害气体排放。
为此,需要将各级政府普及低碳常识的工作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激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系统、全面、持续地进行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理念以及低碳生活方式等内容的宣传解读,从而更好地推动短期碳排放的显著下降和长期低碳生活方式的形成,使低碳的理念广泛深入人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全民低碳生活的行动自觉,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低碳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涉及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不仅关乎能源结构的更新迭代、低碳技术的研发攻关、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同样也事关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的持续转变。新时期,要在各方面做好相关普及宣传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