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加强督察暗访。对砂石、小水电、汽修、建设项目等点位进行专项督察,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开展督察暗访3轮,出动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150余次,下发督察督办函14余份。
⑵加大专项执法。结合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活动与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相结合,开展环境执法“双随机”执法50余次,办理环保违法行为案件2起,处罚6.38万元。
⑶严把环评审批。严把项目“审核关”,通过收集新建项目名录,组织召开建设项目环评服务对接会,保证审批工作规范性和合法性。截至目前,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