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政府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仙桃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防止违法倾倒污泥等现象发生,确保污泥得到规范安全处置。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包括污泥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监督管理。工业污泥、河道清淤污泥等其他污泥的处理处置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湖风景区,市政府各部门:
《仙桃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暂行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