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包头市成功入选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名单,成为自治区首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 区建设城市。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梳理包头市地下水生态保护情况并编写建设方案,组织多 轮专家评审论证,并向各委办局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包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将通过3年建设期完成一级任务指标6个、二级任务指标14个、三级任务指 标21个。6个一级任务分别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 给区划分和保护、依赖地下水的生态系统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的探索创新、固废-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围绕主要建设任务将计划开展12个重点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1300万元。
试验区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基础能力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地下水 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和短板。2024年试验区建设完成后,可基本查清包头市地下水“双源”周边状况,逐步 加强对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有效缓解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源头预防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