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五届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雅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录
前 言 5
第一章 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6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新突破 6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8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迎来新机遇 9
第二章 开启美丽雅安建设新征程 11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1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1
第三节 目标指标 12
第三章 保护“天府之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高地 15
第一节 构筑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15
第二节 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 16
第三节 全面提升生态涵养能力 18
第四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19
第五节 推进生态宜居城乡建设 20
第六节 提升生态价值转化能力 22
第四章 全面绿色转型,建设成渝绿色产业发展高地 24
第一节 构建绿色发展空间格局 24
第二节 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5
第三节 打造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27
第四节 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28
第五节 推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29
第六节 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30
第五章 深化污染防治,建设高品质康养宜居地 33
第一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33
第二节 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34
第三节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38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40
第五节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42
第六节 强化固体废物分类处置 45
第六章 深化污染防治,建设高品质康养宜居地 47
第一节 加强危废风险管控与处置 47
第二节 提高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48
第三节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防范 49
第四节 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50
第五节 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51
第七章 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52
第一节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52
第二节 健全环境监管监测体系 54
第三节 加强环境治理科技支撑 55
第四节健全环境治理联动机制 57
第五节 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58
第八章 落实保障措施,推进规划有效落地实施 60
第一节 强化组织落实 60
第二节 强化资金保障 60
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61
第四节 加强评估监督 61
前 言
“十三五”期间,雅安市继续保持突出的生态优势,持续厚植生态本底。2020年末,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森林覆盖率分别位居全国、全省前列。全市空气质量、地表水国、省控断面及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但同时,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不稳定,城乡面源水污染治理难度较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依然存在,对标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美丽雅安要求仍存在差距。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雅安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素有‘天府之肺’‘动植物基因库’之称”“生态优势是雅安最突出的优势”“要突出绿色发展”等重要指示要求,结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根据雅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制定《雅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战略引领,是“十四五”期间雅安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动减污降碳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第一章 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期间,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新突破,规划目标总体完成,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仍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是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要在总结分析雅安市情实际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形势、抢抓机遇、攻坚破难、乘势而上,奋力开创雅安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新突破
地区生态优势持续保持。“十三五”期间,雅安市始终将生态保护修复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通过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提升森林覆盖率约4个百分点,开展保育湿地面积约27万亩,持续强化20余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为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濒危物种“动植物基因库”提供优良生境保障。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市国土面积比例33.14%。全市森林覆盖率69.14%,位居全省首位。河流湿地资源丰富,河网密度位居全省前列,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倍。
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十三五”期间,雅安市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市、县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重点湖库瀑布沟水库三星村、青富、三谷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十三五”期间,雅安市空气质量连续三年稳定达标,呈整体改善趋势。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2%,比2016年提升2.1%;PM2.5平均浓度为27.1μg/m?,比2016年下降21.2%;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第13名,季度排名多次进入前十位。
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着。2020年,雅安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1.95万吨,59.7%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市生活垃圾日焚烧处理能力达700吨,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77%、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1%。全市大气、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水平较2015年水平明显下降,二氧化硫下降30.89%,氮氧化物下降21.25%,化学需氧量下降7.1%,氨氮下降9.6%,全面完成考核指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14.28万亩,安全利用率94%。核查统计疑似污染地块20个,安全利用率100%。
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不断健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设置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561名。在全省率先出台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其中关于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控方面的系统性立法属全国首创。名山区农村“1+8”微治理模式获省领导肯定,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高岗村模式”被全省推广。
绿色高质量发展成效显着。“十三五”期间,雅安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和能耗分别下降23.3%和17.7%。成功创建国家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培育四川贡嘎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建成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源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省级绿色园区、省级绿色工厂。建成“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获评2020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成功创建大熊猫国家公园园地共建先行区和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全国康养城市排名进入前5位。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全市空气质量区域性差异大,中心城区PM2.5、臭氧污染水平相对较高且不稳定,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难度较大。“十四五”国、省控断面数量增加,受水资源、水环境本底影响,持续改善流域水质、提升水环境质量排名面临较大挑战。名山区水资源相对缺乏,生态本底相对较差,城乡面源污染治理任务较重,畜禽养殖污染贡献较大,两合水河小流域水质稳定达标面临挑战。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完善。部分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较为滞后,部分县(区)雨污分流建设较为滞后,尚未单独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率整体较低。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尚不完善,建制镇及农村区域收集转运体系不健全。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不足,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较低。危险废物处置、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环境监管领域现代化、科技化、数字化水平不高。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仍然存在。石棉县、汉源县铅锌矿采选、冶炼对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仍然存在。矿区固废处置设施存在短板,尾矿风险防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较低、长效监管机制尚不健全,涉重金属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农用地存在土壤污染风险。部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和预警应急能力较薄弱。
绿色发展水平待进一步提升。建材、矿业等传统资源型行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较高,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水平有进一步降低空间,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仍处于相对较高水平。生态价值转化路径还需拓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融合不够充分,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路径尚不清晰。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迎来新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责任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不断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拥有了力量源泉及方向指引。
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为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带来新机遇。“十四五”时期,“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川藏铁路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在雅安汇聚叠加。雅安将借此机遇,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大力发展“四大经济”,打造长江上游生态高地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产业发展高地,为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
美丽四川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新动力。美丽四川建设战略是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雅安市作为“天府之肺”川西生态优势突出地区,必将在美丽四川战略指引下获得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新动力。在美丽四川建设战略目标下,各级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将得到强化,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将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提供新的动力。
雅安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契机。雅安市第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的目标。“十四五”时期,雅安将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雅安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将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产业发展高地,高水平建设雅州新区,为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契机。
第二章 开启美丽雅安建设新征程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启雅安生态环境保护新征程,必须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成渝地区绿美生态高地和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市,让雅安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美。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雅安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一手抓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手抓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护好“天府之肺”“动植物基因库”。以突出的生态优势为基础,落实雅安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好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加快建设美丽雅安。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系统保护、精准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人为本,共治共享。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激发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
健全体系、提升能力。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生态环境治理格局,优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经济和法治手段,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夯实科技支撑,大力实施环境保护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
第三节 目标指标
到2025年,雅安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全国前列,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做出有力贡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雅安各项事业发展全过程,基本建成绿色发展示范市,以绿色为底色推动“川藏铁路第一城”高质量发展,为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提供优良生态支撑。展望2035年,雅安市全面建成系统稳定、功能强劲的生态系统,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全国绿色发展示范效应更为凸显,美丽雅安基本建成。
表2.1雅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注:1.重点建设用地指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
2./* 指标按新标准尚未统计。
3. 将根据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成果及时调整。
第三章 保护“天府之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高地
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构筑生态安全空间格局。高水平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全面加强生态涵养保障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态宜居城乡建设,实现生态价值转化,高水平保护“天府之肺”,高质量建设长江上游生态高地。
第一节 构筑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核心,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各类自然保护地为重点,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化的总体生态安全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功能空间控制线。根据生态保护需要,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各类工程实施,逐步清理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开展全市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定期发布生态质量监测评估报告,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预警。实施大渡河、青衣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完善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推动制定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健全“分类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持续推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提升蜂桶寨、喇叭河等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地原真性和完整性保障。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修复。加强巡护路网、监测监控、森林防火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
第二节 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
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建设。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站项目建成投运,将大熊猫国家公园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对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差别化用途管制,保障栖息地生境完整。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修复,强化受损和碎片化栖息地的保护恢复,推进实施二郎山、泥巴山、拖乌山大熊猫生态廊道建设和修复。稳步推进大熊猫栖息地乡土树种、喜食竹种栽种,因地制宜探索人工纯林改造,提升大熊猫生存适宜度。推动全面消除核心保护区种植养殖、居住等人为活动,实现矿业权有序退出。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园地共建先行区建设。加强圈养大熊猫野化放归等领域研究,推动形成试点成果,打造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雅安样本”,建设出色出彩的大熊猫国家公园第一市。
加强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加强大熊猫、川金丝猴、珙桐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加快建设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推动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和濒危野生动物实施拯救保护工程。持续开展珍稀野生动植物人工培植驯化和野化试验研究,推进种群复壮研究。逐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推进大熊猫等珍稀濒危动物重点区域种群动态监测,开展风险分析与评估。建立健全珍稀濒危动物保护管理机构运营机制,加强多级多渠道资金保障,持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以大熊猫公园高水平保护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与雅安市经济社会发展互促互进。以生态旅游、生态保护、绿色农业等为抓手,打造雅安大熊猫文旅品牌。构建完善大熊猫国家公园精品文创体系,推动1869中国大熊猫生态世界、雅安熊猫会展博览馆、雅安大熊猫自然博物馆项目建设。以大熊猫主题演艺、大熊猫观光园、大熊猫主题游乐园等项目为支撑,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会客厅。建立可持续入口社区发展机制,以全域打造国际熊猫城为引领,推动建设荥经县龙苍沟、宝兴灵关镇、天全喇叭河镇等入口社区。持续做好自然教育示范基地和生态体验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熊猫新城等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基地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5处自然教育基地和6处生态体验基地。
第三节全面提升生态涵养能力
夯实森林系统生态本底。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因地制宜推进陡坡耕地、重要水源耕地、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系统推进森林生态功能提质增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夯实雅安“天府之肺”生态基础。实施全域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落实森林管护、封山育林政策,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林地用途管制、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和使用林地定额制度,巩固94.27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新一轮3.55万亩退耕还林管护,确保全市林地保有量稳中有升。以锅巴岩矿区留白山体生态恢复、宝兴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为重点,统筹河岸山体植被、林草保护,强化天然林资源及共生动植物保护。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开展集约人工林栽培、特色培育园建设,提升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水平。到2025年,全市森林生态系统实现健康稳定、布局合理、功能完备。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全方位加强湿地保护,进一步加强青衣江流域河岸耕种清理和岸线复绿力度,实施大渡河流域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和湿地岸线保护,持续推动瀑布沟水库消落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高质量生态防护林,提升森林水源涵养能力,构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加强矿山开发水土流失风险防控,恢复露天开采破坏的地表植被。推动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到2025年,全市力争实现水土流失治理率73%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天全河源头区域林木管护,推进河岸滩涂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宝兴河上游重要生态区域山体植被修复,加强中上游森林养护和濒水植被保护,厚植青衣江山水林生态本底。
第四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快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评估,全面总结经验、识别问题。结合《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近期、远期目标和分阶段任务,系统性开展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物种栖息地保护、监测评估、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交流合作等方面研究,提出行动计划。力争在全省率先完成地级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编制。
系统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以邛崃山区域、贡嘎山区域等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及川藏铁路沿线重要区域为重点,开展市域生物多样性调查,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分布、动态变化和威胁因素,综合评估市域生物多样性分布特征、保护状况与保护成效,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基础。以物种保育、迁徙通道建设和生境修复为抓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稳步实施大熊猫生态廊道建设、重要鸟类迁飞通道保护,保障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通道。大力推动二郎山、夹金山等国家森林公园天然林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和生境修复。持续加强珍稀树种、古树名木保护修复,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制定完善生物遗传资源目录,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监管机制。推动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构建外来物种风险评价和监管技术体系,持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
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强化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和修复。严控小水电开发,提高小水电清理整改后监管力度。在宝兴河、天全河、周公河等重要区域开展天然生境恢复、生境替代保护、水生植物资源保护,强化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修复,改善水生生物生境。开展洄游通道恢复、微生境修复,进一步保障河道连通性,强化完善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持续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实施重口裂腹鱼、齐口裂腹鱼等珍稀特有鱼类增殖放流。提高增殖放流工作力度和科学水平,推动开展放流效果跟踪评估。强化水生生物保护,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十年禁捕。
第五节 推进生态宜居城乡建设
构建生态宜居城镇体系。以雅州新区建设为引领,高标准规划建设光华山“城市绿芯”,推动形成“一芯连三区”城市空间格局。推动名山区、芦山县加快融入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支持蒲江—名山、邛崃—芦山共促乡村振兴,共建成雅绿美生态走廊。构建“两区四新城”宜居、宜业、宜养、宜学、宜游城镇体系,突出康养新城、熊猫新城特色。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排水体系。实施青衣江河道岸线保护,实施城区滨河绿道、水系连通及生态廊道建设,推动青衣江“母亲河”底蕴与城区历史文化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机结合,塑造“水润雅安”山水园林风貌。
守护乡村山水田园生态。系统保护乡村自然风光、传统村落、田园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推进塑造乡村风貌,延续历史文脉。推动乡村绿化美化,在切实维护乡村山水田园生态基础上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地域特点,促进乡村风貌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实施顺应自然环境、尊重农民意愿的乡村风貌打造,防止盲目大拆大建,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盖高楼。加强机制建设,建立乡镇政府、村级组织、运营企业、农民等各方面参与的共建共管机制,健全完善基层精准服务,推进美丽雅安·宜居乡村打造。
打造宁静城乡人居环境。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噪声排放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工业生产等领域噪声监测和污染防治。合理划定社区、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声距离。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管理措施,持续加强交通和建筑噪声监管。在穿越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道路两侧安装隔音屏障等防护措施。稳步加强噪声和振动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施工现场噪声监测手段,提升禁鸣路段噪声监测、执法能力,进一步优化声环境监测布点和频次。
第六节 提升生态价值转化能力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生态价值转化机制建设,建立生态产品调查评价机制,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信息调查,建立生态产品目录及价值实现模式清单。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和核算体系,强化结果应用。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示范。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交易。鼓励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认证、追溯体系,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地试点。探索有利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财政制度和绿色金融政策,推动发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专项债券。
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深度挖掘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从生态附加值溢价、生态产业发展、生态产品开发、环境资源交易等方面,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托优良的自然本底、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以及大熊猫等特色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生态+产业”,打造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业品牌。持续推动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五雅”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农产品。推动二郎山·喇叭河、龙苍沟、汉源湖——花海果乡等景区提档升级工程,培育文化游养、运动体养、食疗药养等康养业态,推动生态优势向现代服务业优势转化。探索通过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推动生态价值转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应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实践模式。
第四章 全面绿色转型,建设成渝绿色产业发展高地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空间格局,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和绿色交通运输体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产业发展高地。
第一节 构建绿色发展空间格局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大熊猫国家公园等优先保护单元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的开发活动。城镇重点管控单元禁止新建高污染、高风险工业企业,引导重污染产业退出,强化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管控,强化流域水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环境风险防控。工业重点管控单元全面加强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管控。一般管控单元以保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为目标,严格落实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持续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方面的应用。
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格局。高水平建设雅州新区,加快三区同城化发展。构建“做强主干、联动六县”发展格局,强化雨城区、名山区、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干带动作用,加快先进生产力聚集,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绿色低碳产业圈。加强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新兴产业孵化培育,推动大数据产业聚集发展,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工厂。优化锂电材料产业空间布局,形成以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南部片区和北部片区为协同发展区的绿色发展格局。推动绿色建筑材料产业向荥经经开区、宝兴汉白玉特色产业园区聚集发展。支持荥经县建设“小县优城”示范县,支持汉源县建设阳光康养城宜居新汉源,以生态资源推动康养产业发展。加强芦山县、天全县等生态功能区转型发展,重点打造中药材、林竹加工、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禁止在大渡河、青衣江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除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外,禁止在大渡河、青衣江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第二节 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产能,责令进行整改或关停退出。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以铅锌冶炼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清洁化改造。推动石材产业绿色循环发展,推进新型建材开发利用,塑造雅安“绿色建材”品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铜铝绿色循环产业园、铅锌循环经济产业园和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探索企业间余热余压互相利用、园区热电联产可行性,推动产业循环耦合,着力打造一批国、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开展差别化环境管理,对小造纸等企业提出最严格管控要求,倒逼污染产能退出。
推动新兴产业绿色发展。充分利用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低碳及电力成本优势,大力发展大数据相关存储服务、分析应用、预处理、算力供应及关联产业。加快“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存储中心、综合算力供应中心等绿色产业项目建设,推动数据中心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大力发展锂电新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等新兴产业,打造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发展新引擎。加快制氢装备、储存装备制造产业链培育,拓展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加快培育“文旅+”“康养+”“体育+”新业态,打造生态优势转化绿色产业。
提升农业绿色发展能级。构建“5+3”现代农业体系,突出“五雅”特色农产品,推广生态种植、种养循环,实现农业增产不增污,提升绿色能级。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施用,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粮经饲统筹、种养循环、农林渔融合发展,形成茶禽、果畜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稳步提高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引导养殖场与周边农户、种植大户、产业基地签订粪污消纳协议,扎实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削减粪污排放量。
第三节 打造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巩固提升清洁能源产业。持续提升清洁能源供给,打造全省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全省清洁能源利用示范区。启动老鹰岩电站建设,稳定推进锅浪跷、新庙水电站建成投运,强化水电清洁能源主力军作用。推动实施“甘孜—天府南—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线路等项目,突破水电外送瓶颈。开展芦山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可行性研究,破解弃水难题。推动多种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大力推进汉源县、石棉县风能、太阳能利用。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集中供气沼气工程、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到2025年,水电等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300万千瓦以上。
培育壮大清洁能源应用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应用产业,推动发展新能源汽车电池制造,加速锂电材料等产业聚集和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政策优势,加快“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发展,持续提升算力服务供应能力。按照“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建设成渝地区单体规模最大的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力争到2025年完成部署标准机架5万个以上。加快布局氢能产业,加强电制氢等绿色产业发展,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到2025年,水电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75%以上,实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稳步上升。
加强煤炭消费控制。加快煤改气、煤改电进度,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强化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及农业用煤消费量。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调整工业炉窑燃料结构,鼓励氢能、生物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等行业应用,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到2025年,力争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费量达峰。
第四节 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物流运输结构,持续推动铁路货运,探索推动水路货运,整体实现公路货运占比下降。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向集中区聚集,形成交通运输物流产业集群。大力推进川藏物流产业园建设,加强与雅安无水港(凤鸣综合物流园)合作,依托川藏铁路建设加强公铁联运,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实现低碳、高效。优化交通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构建方便快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体系,推动城区干道增设公交优先道路。加强人行横道、自行车道标识标线维护,完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体系,提升步行、骑行安全舒适水平。
推动车船升级优化。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完善并严格执行在用车辆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车船运输工具。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在物流运输和交通出行方面的应用。推动转运中心、物流园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要物流运输和交通节点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车辆纯电动化。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体系。到2025年,清洁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领域进一步得到广泛使用。
第五节 推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打造低碳生活场景。倡导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推进社区绿色化建设,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绿地,因地制宜推进绿化用水节约。建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废旧物品回收体系。统一垃圾分类技术标准,加快垃圾分类设施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地面公交骨干通道,因地制宜打造优越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
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加强绿色生活理念引导,倡导全社会形成低碳节约生活方式。推进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推进无纸化办公,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加强绿色学校建设,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育绿色生活消费理念。引导绿色消费,形成环保、节俭、理性的绿色消费风尚,推行光盘行动,鼓励餐厅使用可降解的打包盒,在餐厅、酒店、商店等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强化环保意识,倡导个人和家庭养成资源回收利用习惯,自觉进行垃圾分类。规范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环保行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推进实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持续推进省级示范绿色社区创建,加强雨城区、天全县等绿色社区示范引领。各住宅小区持续推广绿色低碳、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绿色理念宣传。因地制宜推广绿色建筑,鼓励使用节能、节水等绿色家庭用具。推动社区道路、广场、公园等主要公共场所采用太阳能或节能灯具进行夜间照明。鼓励建立绿色农贸市场、绿色社区超市、绿色电商等生活流通主体,支持商场、超市在显着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因地制宜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提高居民参与环保意识,树立环保模范,带动整个社区绿色氛围。
第六节 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和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碳达峰基础研究,推动工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科学编制碳达峰方案。加强碳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推动工业领域全面绿色低碳发展,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鼓励大型企业制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优化产业布局,逐步降低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
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加快推动工业、交通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例行监测。加强钢铁、建材等行业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工艺研究,控制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支持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成雅工业园区等开展近零碳排放方案编制,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控制甲烷排放行动,加强煤炭开采环节甲烷减排和回收利用,探索推进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及超低浓度瓦斯、废弃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加强工业生产过程含氟气体排放管控,推动氢氟碳化物回收和销毁,加强电力设备六氟化硫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控制农业活动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提升自然空间储碳功能。建立覆盖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的碳汇监测网络,评估森林、湿地、土壤、农田等生态系统活动在碳减排增汇中的作用。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稳中有升,不断增加林业碳汇。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和森林抚育,加强中幼林抚育,培育大径材,不断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探索开展森林固碳能力计量与研究,为森林碳汇经营提供科技支撑。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提升清涟湖湿地公园等基础设施和岸线绿化,恢复湿地功能、增强湿地储碳能力。推动完善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机制,探索林农和牧民小规模林草资源价值实现路径,开发乡村林草碳汇产品,促进林草碳汇交易和消纳。到2025年,力争建立林业碳汇参与国内外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有效路径。
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探索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变暖对大熊猫国家公园等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和评估,推动研究气候变化对川藏铁路沿线的影响。提高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能力,加强极端暴雨、低温冻害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诱发灾害的监测、预警,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完善输变电设施抗风、抗压、抗冰冻应急预案,增强夏、冬季用电高峰电力供应保障及调峰能力,加快布局抽水蓄能、清洁调峰项目。探索推动农作物品种结构优化调整,探索推广高光效、耐高温、耐旱和抗逆作物品种。
第五章 深化污染防治,建设高品质康养宜居地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推进水、大气、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夯实生态环境本底,建设高品质康养宜居地。
第一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巩固完善县级及以上水源地环境保护。进一步优化饮用水水源布局和供水格局,优化完善保护区范围划定,稳步推进青衣江黄泥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划分。巩固提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完善。巩固排查水源地保护区排污口、新改扩建排污项目等问题,持续实施清理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档案基本信息和分级管理体系。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强化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合作,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健全饮用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信息公开。
持续完善乡镇及以下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水源地标志标牌、隔离防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清理整改水源地环境问题,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分级管理。排查清理一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网箱养殖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严格控制已有农业种植化肥、农药污染,深化面源污染防治。排查取缔二级保护区入河排污口,强化生活垃圾转运站防渗漏措施。加强水源地环境状况日常监管,规范开展监测监控,完善水源地名录和档案管理。持续推进备用水源建设,加快荥经县、汉源县备用水源地建设。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风险源名录,持续推进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测系统建设,推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监控。加强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建立健全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综合执法力度,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加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污染风险源识别,对其上游或补给区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排查,重点提高乡镇及“千吨万人”水源地风险防范能力。开展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行动,开展农户水井、水窖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使用技术指导。
专栏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工程
(一)天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能力建设。
(二)芦山县三水厂取水口自动水质监测系统及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三)雨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物资储备工程。
第二节 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探索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强化工业、农业、城镇节水。推进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循环化改造,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积极发展绿色节水工业,提高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中水回用率,推动农业适水种植、量水生产,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灌区渠系防渗改造。健全生态流量监督性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落实水利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保障枯水期河流基本生态流量。加强小水电清理整顿,对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小水电实施分类整治。到2025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达90%以上。
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重点开展材料制造、制药、印染、铅锌冶炼等行业废水专项治理,全面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推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基础设施,重点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到2025年,雅安市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污水“零直排”,各县(区)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达到省下目标。顺应城镇发展规划,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持续推进县(区)和建制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巩固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全面开展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稳步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大渡河、青衣江等重点流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岸线自然形态,加强对滩涂种植、违规建筑等侵占河湖岸线问题排查整改。推进干流、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确定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清单,明确河湖生态缓冲带、水生植被等规模化生态保护恢复任务。以天全河、荥经河等青衣江重要支流上游地区为重点,加强水源涵养区封育保护,开展涵养林建设,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强化湿地系统保护,同步推进退化湿地修复、水生态治理、景观营造,大力推进湿地公园建设,构建水网湿地连通、景观特色鲜明的湿地,全面提升河湖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因地制宜推动人工湿地建设,通过功能性人工湿地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进一步净化排水水质,补充河道生态用水。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制定实施整治方案,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通过对排污口进行取缔、合并、规范,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严格入河排污口规范审批,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分析排污口空间分布及排放规律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识别输入输出响应关系,推动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国、省考核断面达标及优良水体保护为目标,通过统筹水资源调度,推进水生态修复,促进河湖休养生息,构建完整健康的水生态系统。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人类活动密集区域为重点,结合建设对象的水环境现状、河湖文化、民族风俗、景观打造,充分考虑群众需求,通过拓展亲水近水通道,营造人水和谐的环境,彰显当地风土人情特色及各条河湖独特灵韵,建设一批在“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方面有带动引领作用的美丽河湖。推动大渡河、荥经河、天全河等有条件的河段率先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试点示范,并深度挖掘、保护、传承和发扬雅安水文化,使河湖生态保护工程与水文化相结合。建立长效维护机制,强化公众参与社会化管理,确保美丽河湖建设成效长久保持。
专栏2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一、水污染防控重点工程
(一)荥经县、石棉县等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二)两合水河流域功能性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二、水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一)宝兴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生态调查项目。
(二)荥经河干流良好水体保护及支流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三)思经河、天全河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第三节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强化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积极推动四川雅安安山钢铁有限公司、四川雅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烟气深度治理。推动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四川省地方标准。强化锅炉综合治理,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全面实现低氮燃烧改造。强化建材、矿山、化工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整治。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推进VOCs源头削减。提升废气收集率、治污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强化VOCs综合治理。
加强园区大气污染治理。推动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省级工业园区编制实施“一园一策”废气治理方案。推广成雅工业园区家具集中喷涂工程中心模式,鼓励将产生废气的工序统筹集中,通过“集中喷涂+集中处置”手段实现园区企业生产废气集中处理。推进园区集中供热,鼓励工业园区燃气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强化园区大气监测、监控能力,进一步推动工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园区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严格落实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辆最新排放标准。严格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环保达标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抽检和遥感监测手段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加大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尾气排放监督抽检力度。持续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定期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督检查。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工程机械,具备条件的允许更换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将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纳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深化城镇面源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重要工地实现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逐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力争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强化物流运输扬尘污染防治,采取有效封闭措施或其他防风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加强餐饮油烟监管,实施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强化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巩固强化PM2.5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提升氮氧化物、VOCs污染治理力度,推动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推动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方案编制和实施,实现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加强协同治理研究和应用,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和冬季PM2.5污染管控专项行动。强化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重点行业定期开展二恶英监督性监测。强化工业涂装、化工等行业开展工业臭气和VOCs协同治理。建立污染协同预报、预警平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鼓励错时生产、错季作业。
专栏3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一)四川二郎山喇叭河水泥有限公司烟尘深度治理项目。
(二)四川雅安安山钢铁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三)四川省皓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烟气深度治理工程。
(四)四川雅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烟气深度治理工程。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大气面源污染防控,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严格管控秸秆露天焚烧。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实施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实现“以地定养”。强化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存储、处置和利用环节基础设施,减少氨排放量。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农田尾水生态化循环利用,加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推动两合水河等流域面源污染问题有效解决。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养殖、流水养殖,推进养殖池塘生态化、标准化改造。扩大水产健康养殖规模,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全面推广“高岗村”模式,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收运处理体系。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乡镇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向农村地区延伸。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联户式、单户式及防冻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提高改厕质量,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完成5万余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全市改厕普及率90%以上。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化运行维护,制定出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到2025年,80%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专栏4 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
(一)雨城、名山、荥经等县(区)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二)无害化卫生厕所推广普及项目。
(三)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及清洁能源转化项目。
(四)雅安市名山区小流域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第五节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加强空间布局和管控。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严格空间管控。充分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数据,合理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等周边新(改、扩)建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项目。引导鼓励涉及土壤污染风险的重点工业企业聚集发展,统筹强化污染风险防控。强化新增污染源管控,对涉及土壤污染风险建设项目布局开展严格论证。严格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规范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调查,落实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持续推动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的企业用地实施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推动农用地超标区域加密调查,以石棉县、汉源县为重点,进一步查明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土壤污染类型、污染因子及分布等信息。进一步加强敏感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废弃矿山及尾矿库、垃圾焚烧厂等周边土壤铊、镉、二恶英等污染状况调查。对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对污染地块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推动实施用地分类管理。深化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分类管控等方面应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管控,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实施水肥调控、种植结构调整、土壤调理等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采取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实施安全利用。加强受污染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推动各县(区)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土壤污染详细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监管。强化受污染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加强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涉重金属企业和园区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进一步完善四川汉源工业园区、四川石棉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大力推进汉源县、石棉县绿色矿山建设,持续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全面排查汉源县团宝山铅锌矿矿区弃渣等尾矿库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持续推进石棉县烽火坪无主废渣场妥善处置。开展铅锌冶炼典型行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动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整治。探索推进有色金属洗选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做好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动态调整土壤质量类别,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督促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重点企业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进一步强化污染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将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督促重点监管企业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定期开展周边土壤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强化废水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对涉及重金属、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加强分质、分类预处理,确保末端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强化污泥等危险废物管控,严禁随意倾倒侵占农田。强化畜禽粪污还田无害化处理,严禁不经处理直接还田。加强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管,对水质超标的灌溉水源,采取措施,防止农田土壤污染。
加强地下水风险管控。加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能力建设,开展大渡河流域铅锌矿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环境风险隐患调查评估。围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布设环境监测点位,初步摸清地下水污染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基础数据库及优先管控名录。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治,以涉重尾矿库、垃圾填埋场为重点,开展渗滤液环境风险排查,强化完善防渗措施,杜绝渗漏风险。全面排查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风险,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专栏5土壤污染风险防控重点工程
(一)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防控。
(二)石棉县矿业企业环保技术改造。
(三)四川汉源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四)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
第六节 强化固体废物分类处置
推进固废源头减量。加强工业企业生产链、供应链绿色改造,推行绿色产品设计,加强产品全周期绿色管理,最大程度实现固废源头减量。持续推进企业(园区)循环式生产,加强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形成一批“三废”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绿色包装应用。加强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及宾馆酒店一次塑料用品使用,推广塑料制品替代。稳步推行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工作,建立与前端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终端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固废处置能力建设。加强雅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运维,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保障。稳步推进垃圾焚烧设施建设,逐步提高焚烧能力占总体处置能力比例。进一步提升石棉、汉源等冶炼废渣、尾矿固废处置能力,强化风险防控。加快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推动覆盖农村地区,强化县级及以上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持续推广“高岗村”模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建设。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窑等协同处置方式处置污泥。
加强固废综合处置利用。大力推进石棉县、汉源县等矿区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完善堆场底部防渗措施,建立“一库一档”。强化新增固废、工业废渣无害化处置,根据不同废渣属性因地制宜采取预处理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创新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加快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促进工业固废、农业垃圾、市政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技术攻关,探索推进尾矿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再生资源利用,推动大宗工业固废、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综合利用等资源再生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推进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地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率,持续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稳步推广固体废弃物水泥窑协同处置。
专栏6 固废处置及利用重点工程
(一)汉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汉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项目。
(三)雅安市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四)天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填埋场永久性封场及生态修复项目。
第六章 加强风险防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加强危废管控,严格实施化学品管理,加强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环境风险防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第一节 加强危废风险管控与处置
加强危废全流程管控。推动危废申报登记与省、市、县(区)抽查和督查工作相结合,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处置、贮存情况。加强产业规划布局阶段对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评估和管控,最大程度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对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去向、污染防治措施等论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管理系统和转移监控系统,推进信息化管理,提升医疗废物监管能力。通过规范分类、明晰流程,逐步推动医疗机构形成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三类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提高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效率。
提升危废处置及风险防范能力。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处理能力分析,客观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尽快填补处置能力缺口。推进冶炼渣、尾矿综合利用试点,加快废铅蓄电池、含汞危险废物等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加强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宣传教育力度,定期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
第二节 提高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提高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优化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加快“退城入园”进度,逐步退出环境敏感区。严格落实准入管控要求,对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建设危险化学品信息平台,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在大渡河、青衣江等流域,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深入开展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强化冶金、材料制造、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
加强新污染物管控和风险防范。强化调查评估,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以典型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微塑料等为重点,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制度、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等。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针对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累积性、遗传性物质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实施环境风险防范。持续加强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新污染物的管控力度,按照“一品一策”原则,持续实施淘汰、替代、限用和排放控制。积极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激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加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力度,探索实施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公约受控化学物质替代和减排工程、新污染物治理工程。
第三节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防范
提升核与辐射监测监管水平。推进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测、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核辐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医疗透视检查设备、钢铁厂液位计、水泥厂元素在线分析仪等医疗、工业设备的放射性排查,强化辐射环境监管。提升核与辐射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推动辐射环境自动化监测网建设。建立健全电磁环境监管体系,强化电磁环境信息化管理。对输变电工程、通信基站等典型电磁辐射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强重点电磁设施、设备和伴生放射性矿利用中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强化核与辐射放射源风险防控。实施放射源全过程管理,持续强化医院、科研院校等单位废旧(退役)放射源、放射性及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置,安全收贮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放射源转运设施安全监管,提升放射性废物转运安保水平。持续提升核与辐射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水平,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个人辐射剂量监测、辐射防护等应急物资储备,提升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核与辐射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县(区)核与辐射应急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和落实,完善个人辐射剂量报警仪、辐射防护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
第四节 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系统性推进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平台、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多层次预案体系。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加快建设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及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撑体系。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敦促按行业分年度完成企业备案、提升预案质量、增加应急演练频次。强化技术指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水平,加强市、县(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根据区域环境风险源,合理确定物资储备规模及种类。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机制。加强日常应急训练,提升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部门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市、县(区)环境应急预警能力,推进预警平台建设,加强与水环境、大气环境、工业园区预警体系等数据平台对接,加强环境应急预警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探索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法试点,探索开展突发水生态环境事件以空间换时间的应急处置技术、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预测技术等研究,编制形成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法指南。
第五节 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将环境风险突出的工业企业布局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谋划。开展大渡河、青衣江等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协同推进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风险管控与生态恢复,形成一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风险管控工程。加强流域污染风险防控。尽快推动县(区)完成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以大渡河、青衣江等重点河流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
提升工业园区环境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四川汉源工业园区、四川石棉工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鼓励成雅工业园区、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对标A类园区标准推进预警体系建设。根据园区行业类型、企业分布、环境要素等特征,科学布点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数据收集、分析和反馈平台。构建日常数据趋势分析及超阈值污染数据实时反馈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平台互联力度,推动园区管委会、园区企业、生态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共建应急响应平台。
加强尾矿库、渣场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汉源县、石棉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推进石棉县烽火坪等历史遗留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针对性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推进四川汉源工业园区、四川石棉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强化矿渣堆整治,逐步消除历史遗留环境风险隐患。
第七章 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健全环境监管、监测体系,加强环境治理科技支撑。健全环境治理联动机制,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统筹解决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强化综合决策,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县(区)负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职责的部门及国有企业,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席会商、联动执法、联合响应机制。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考核内容。稳步推动区域差异化政绩考核,在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权重。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治污降碳水平。推动钢铁、水泥、铅锌冶炼、工业园区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健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推动全社会监督。引导推动矿业、水泥、钢铁等工业企业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优化物料原料,升级生产工艺技术,加强源头减污。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治污能力和治污水平,加强环境污染风险防范。落实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探索设立生态环保公益小额资助项目。
完善公众参与体系。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公众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引导社会组织通过实地访问、民意调查、摄影摄像等方式参与环境监督。加强舆论监督,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和情况通报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开展监督采访,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曝光。引导支持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社会团体纽带作用,促进行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加强自律。
第二节 健全环境监管监测体系
健全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问题管控格局。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逐步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建立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依法公示等制度。加强排污许可监管,强化落实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持证排污。推进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管理制度衔接,推进“一证式”监管。
加快完善环境监测网络。稳步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建设,构建涵盖水、气、土壤、固废多个要素的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实现污染源、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全面排查、补齐监测设施设备短板,完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大气复合污染状况、温室气体排放、土壤环境质量等监测网络,推动环境监测网络整体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点位建设,探索开展监测点位优化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市声环境监测网路。建设重点工业园区、移动源污染监控网,积极推进“测管协同”,提高环境监测快速反应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稳步推动地方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推进大气、土壤等领域法规条例制度建设。探索针对生态环境治理地方特定问题,开展精细化立法。探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制定地方条例的可行性。稳步建立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后评估方法体系,逐步对《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等法规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
第三节 加强环境治理科技支撑
加强生态环境科技研发。推动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研究,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技术创新、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环境安全监管技术研究,形成生态环境重大问题解决方案技术库。依托在地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优势,加强环境科技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围绕雅安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问题,加强生态环境技术评估,筛选一批成本可控、效果明显、易推广、适合雅安生态环境特征的技术进行示范和推广。建立健全科技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提高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水、大气、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加快污水收集处理、大气污染防治、远程污染源监控等环保设施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城镇区域水、大气、土壤、声环境及核与辐射自动监测硬件设备覆盖率,健全设备运维长效机制。探索利用“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数据分析能力,形成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收集、整理、展示和储存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优势推进生态监测(观测)网络建设,推动荥经县、宝兴县、天全县等大熊猫国家公园涉及区域环境监测站点向生态保护综合站点过渡和改造。
推进智慧环保数字赋能。推进监测终端智能化建设,推进新型网络、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落地应用。探索提升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数据即时获取、快速处理和智能决策的能力。加强四川汉源工业园区、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数据收集和分析,探索推动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环境质量信息和污染排放数据集成化、平台化、智能化。推进数据分析和趋势预测,探索大数据分析在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中的应用。到2025年,力争形成较为完备的生态环境数据调度、分析和管理能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业务水平。强化固废和化学品、流域、土壤、生态等紧缺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研究与工作实践结合。推动环境监测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采取线上、线下灵活方式开展教学和实践。加快建成雅安大数据(技师)学院,强化智慧环保人才队伍支撑。强化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培养方法应用。强化比学赶超意识,选树表彰一批业务标兵、先进个人,使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全面建设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第四节健全环境治理联动机制
健全地区协作联动治理机制。加强小流域重点水体生态环境治理,推动雅安市名山区与眉山市丹棱县开展两合水河流域(蒲江河)水环境协同治理工作,保障两合水出境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提升两合水河流域水环境管理智慧化、信息化水平,支撑两地建立风险预警和联合指挥机制,加强应对突发水环境事件的能力。加强与成都市、眉山市、乐山市等相邻市(州)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跨境联动,加强农村地区秸秆焚烧管控。推动相邻市(州)联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方案、污染源减排清单和管控措施,并联合推动落实。与成都市、甘孜州等相邻市(州)建立固废污染联防联治体系,建立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跨界固废转移管理合作,探索建立区域性固废资源回收基地、资源化利用中心。
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联合监管体系。加强大渡河、青衣江流域跨行政区域、跨流域上下游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联合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后统一行动、共同处置。
建立健全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案例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衔接机制。推动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衔接。
第五节 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在各红色教育基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班开设生态文明教育课程,编写生态环境保护读本。推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培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活动。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方式,以警示片、守法考试、网上答题等为载体,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排污许可等培训力度,提高环境管理和排污企业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大力发展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化基础理论研究,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扩大生态文化涵盖范围,加大生态文化建设力度,结合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生态文化品牌。研发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参与生态文化作品创作,丰富生态文明建设题材文学、影视、词曲等。选择树立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开发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网络文学、动漫、有声读物、游戏、短视频等,制作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利用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生态文化。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鼓励县(区)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省级生态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动态监管和成效巩固,推动宝兴县、天全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转化,突出示范引领,形成先行先试示范带动效应。积极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探索制定分批次创建计划,形成县(区)共创共建局面。建立健全生态价值转化机制,全面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有效路径,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转化模式。举办各类生态文明主题活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教育、社会倡议等活动。
第八章 落实保障措施,推进规划有效落地实施
明确规划目标任务分工,持续加强财政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估机制,推进规划有效落地实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落实
强化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制度,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压实规划涉及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县(区)政府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细化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推进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实施。充分运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方法,持续压实县(区)和部门责任,推动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节 强化资金保障
强化财政保障,将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坚持资金投入同规划任务相匹配,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区域均衡、科学持续的财政保障长效机制。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理顺财政资金拨付与规划实施的关系,保障财政预算资金与规划年度资金需求同向协调。提升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借助市场化手段配置资金,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模式,激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部门推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新旧媒体开展多途径、多方式的规划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全社会深度关注、参与规划任务实施、规划项目建设,形成规划工作与公众良好互动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合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舆论引导,加强理性、积极的社会舆论导向,为规划实施提供舆情安全保障。
第四节 加强评估监督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在2023年和2025年底分别开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完善动态修订机制,结合规划实施评估结论,将规划方案中由于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政策条件发生变化等导致规划无法继续实施的内容,纳入规划动态修订范围。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社会机构评估等第三方评估,扩大民意测评范围,增强规划实施评估的准确性与广泛性。认真执行考核评估制度,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