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1至6月份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96.7%,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赣江干流赣州段2021年首次全面达标后继续稳定在Ⅱ类水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驻赣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赣南专员办)自2020年8月成立以来,聚焦生态环境监察主责主业,坚持做好生态环境派驻监察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中央和省反馈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率89.5%、销号率78.1%,转办信访件解决率98.7%、销号率97.4%。
赣南专员办对赣州市20个县(市、区)实施多轮全覆盖监督检查,以季度专项行动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等整改滞后情况进行“回查补缺”。定期开展随机抽检、回检,不定期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明察暗访,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发现并解决。
通过多种形式,推动赣州市及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督促问题整改,分管领导划片督战,帮扶实施“百日攻坚”“春雷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盯牢重点问题整改,2016至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28个限期整改问题,已完成销号24个;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7个个性问题已提交销号3个。
针对突出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调查核实,分析内在原因、提出处理建议,先后对信访件集中的工业企业、农业农村等8个行业及主管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推动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