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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通知 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日期:2022-08-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2
08/1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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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环境局 环境安全防控 环境监察

8月17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对外界公布,该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连晴高温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压紧压实环境安全防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牢牢守住全市环境安全底线。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强化环境安全风险研判。重庆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警惕,强化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沿江化工园区、各地油库、加油(气)站等重点领域环境安全形势研判,针对重点部位、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切实抓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要紧盯重点,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庆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聚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油库、加油加气站等重点领域,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高效处置问题;要坚持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式、清单化管理,强化过程调度、跟踪督办,拉条挂账、逐项销号,确保按时完成隐患整治任务,坚决防止因隐患问题久拖未治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对核酸检测点、医废处置公司进行检查。

通知指出,要防范化解,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整治。重庆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企业(单位)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并抓紧完成整治,做到“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的存量隐患台账动态清零;对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的隐患问题,务必要落实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压实整治责任,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通知明确,要快速处置,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庆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应急准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调度指挥和24小时战勤战备,预警研判和24小时信息收集”等三项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队伍、人员、物资、资金、器材到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将生态环境损害降到最低,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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