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桂城街道环委办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宣讲会,向叠北、叠南从事喷涂、补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明确专项整治要求,提醒企业必须在12月31日前淘汰存在安全隐患、低效的废气治理设施。
“现时桂城有过百家从事喷涂、补漆作业的汽修企业,这些企业的VOCs废气多采用光氧化、光催化或低温等离子工艺进行处理。这些工艺存在安全隐患,已被市区定性为低效治理工艺,并已发文建议淘汰。”桂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提醒,辖区内所有从事喷涂、补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必须在12月31日前淘汰存在安全隐患、低效的废气治理设施;使用活性炭吸附的企业,连续生产情况下,要按相关技术要求每月对活性炭至少更换一次;涉及使用水喷淋治理工艺的企业,喷淋水15天至少更换(增添、打捞)一次。
为让汽修企业更清楚并配合相关要求,宣讲会详细解读了《桂城街道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整治提升工作指引》,从强化源头管控、提升过程控制、改进末端治理、强化设施运维、规范台账管理、加强管理配置、严格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并现场动员大家签订《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承诺书》。
目前,桂城街道已对从事喷涂、补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社区将按照梳理的问题清单,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并定期跟进企业整改情况,对问题实施闭环管理。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桂城街道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不配合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企业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环境整治工作,减少对大气污染,及早谋划,在规定时间内提升治理工艺或淘汰漆房。”桂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所长黄少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