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00号)要求,我局于2022年8月4日组织专家对《山东省沂源县南麻街道西鱼台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防治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郭金,0533-2779716(电话/传真)。
附件:1、《山东省沂源县南麻街道西鱼台饮用天然矿泉水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公示文本.pdf
2. 《山东省沂源县南麻街道西鱼台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专家意见(附专家名单).pdf
3. 《山东省沂源县南麻街道西鱼台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公示说明.pdf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