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了解到,昆明市2021年度115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已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复。
昆明位于长江、珠江、红河流域分水岭地带,境内无大江、大河过境,滇池流域内人均水资源量不足200立方米,是资源型、水质型并存的严重缺水城市。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不仅可以有效缓解供水压力、减少水资源消耗,还可以从源头减少污水排放。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昆明市水务局请示的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进行现场复核,同意昆明明珠化工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中海云着小区(五华区)等115家企业(单位)和小区,为2021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截至目前,昆明已创建节水载体约1200个。
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通过完善用水管理,采用节水工艺和建设节水设施,实现污水减排或零排放。对于节水管理工作严重退步或出现突出问题的节水载体,由各级节水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将撤销其节水载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