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当年适用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 或修订版本要求,当企业某日或某批次燃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无实测时,或测定 方法均不符合指南中要求时,该日或该批次的燃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应不区分煤种,取 26.7 GJ/t。
日期:2022-09-30 来源:国际能源网
按照当年适用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 或修订版本要求,当企业某日或某批次燃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无实测时,或测定 方法均不符合指南中要求时,该日或该批次的燃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应不区分煤种,取 26.7 G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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