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柞水县环境监测站顺利通过省级环境监测资质认证,至此全市8个环境监测站(1个市级环境监测站和7个县级环境监测站)全部取得环境监测资质证书,商洛市实现了环境监测资质认证全覆盖,县县具备了环境监测能力,提前一年完成了陕西省政府目标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商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全市环境监测能力大幅提升,环境监测工作步入快速发展时期。
政府决策有力,部门协同推进。商洛市政府印发了《推进商洛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县区政府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划拨了监测实验室用房;市委组织部门为市环境监测站配备了一名副县级监测站长;市委编办多次专题调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人员编制由105名增加到135名;市人社部门先后招录33名监测人员,引进高学历人员13名;市县区财政部门每年将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5%用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21年4222万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和专家多次深入环境监测站,指导环境监测资质认证工作,商州、丹凤、商南、山阳、柞水县区环境监测站首次取得了监测资质,镇安县环境监测站通过了资质复查换证。
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制度体系。市环境局出台了《商洛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规划》《2022年商洛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商洛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商洛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评估指南》《商洛市生态环境监测检验检测技术能手管理办法》,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市县上下联动,能力全面提升。全市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由124台增加至654台,实验室面积由1356平方米增加至7130平方米;配置了ICP-MS应急监测和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车,在丹江流域建立两套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设置16个预警监测断面,初步建成流域预警应急监测体系,常态化开展重点流域应急监测演练工作。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从4大类75项75个参数,扩展到10大类207项585个参数,七县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达到530个项目,考取1601个项目上岗证,市县区环境监测站年均出具监测数据28256个,出具监测报告238份,全面完成环境空气、水和废水等八大类20项例行及专项监测任务。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2021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交流会在商洛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在陕西省环境厅首次考核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