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上海市推进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沪建设施〔2021〕720号)文件精神,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推进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作,构建松江区“安全、和谐、智慧、绿色”的道路照明体系,特制定此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以及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精神,构建安全、舒适、智能、绿色的功能照明体系,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坚持“统筹推进,分级实施;严控增量,改造存量;节能优先,质量为本”原则。
二是明确了工作目标。着眼全区区管道路、街镇园区自建自管道路、公路(农村公路)、村内道路上的照明设施,三年计划更换LED灯具约5.5033万盏(其中区管道路更换4.1800万盏,街镇、园区更换1.3233万盏)。方案历时三年,分三个阶段,2021年为项目启动初期,梳理统计全区道路照明设施数量,根据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技术要求,制定节能改造方案。2022年,各部门、各街镇、园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完成量不低于各自辖区内应改造数量的40%。2023 年,基本完成全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工作,达到节能成效。
三是明确了工作任务。明确相关技术要求,建立推进机制,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推进节能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区管照明设施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区管照明设施智能化管理。
四是明确了保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形成通报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五是明确了资金保障。区管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费用由区级财政资金全额保障;各街镇、园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费用由镇级财政资金全额保障。将全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分为两类:1、计划对具备改造条件的51287盏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纯节能灯具改造;2、计划对由于灯杆造型特殊,不能满足纯节能灯具改造要求的3746盏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灯杆、灯具同步改造。经初步估算,全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费用共约2.8234亿,其中区管合计约2.1373亿,各街镇、园区根据排摸情况约0.6861亿,最终费用以工可批复概算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