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川陕革命老区开江县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合作年限5年。详情如下:
川陕革命老区开江县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陕革命老区开江县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已由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0-511723-04-01-492943】FGQB-02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融资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合作方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0-511723-04-01-492943】FGQB-027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川陕革命老区开江县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
2.2 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
2.3 建设地点:达州市开江县。
2.4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15280㎡(约622.9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生态修复及配套服务设施、区域内河道环境综合治理、配套服务用房、红色文化展示区、双碳绿色社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内容。
2.5 合作年限:5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年)
2.6 招标范围: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进行合作。中标方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任务。项目公司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达州市开江县辖区范围内注册成立。
2.7 合作模式:招标人与中标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的项目孵化、项目投资、融资协助、项目产业运营管理等。
2.8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相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相关资料)。
3.2资质等级要求
(1)勘察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
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委派):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勘察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资格;
设计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工程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专业工程施工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且不得相互兼任;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所在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具备1个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EPC项目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业绩。
勘察业绩:具备1个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勘察业绩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勘察业绩。
施工业绩:具备1个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EPC项目业绩。
3.4 投资资金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公司设立后按照川陕革命老区开江县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合作协议要求投入资金,投资金额 10,000 万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资资金承诺函。投资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前期费用及工程费用等。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省、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即可,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其他联合体。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7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且满足以下要求:
(1)最多由5家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承担项目融资协助、运营管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除外)与招标人组建项目公司;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任务分工;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或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的要求进行投资,与招标人组建项目公司,招标人在项目公司股权比例80%,联合体在项目公司占比20%。
(6)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购买招标文件:
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留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盖章复印件)。
4.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开江县橄榄路369号“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滨江北路涂家院子7号楼
联系人:甄女士
电话:0818-826230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 号沙河壹号二期七栋 28 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28-86618391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