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范化。按照“一次建设、长久使用”的原则,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组织工程质量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技术支持。加强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严把施工图纸设计关和工程验收关。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严格遵守设施工艺技术参数,执行设备材料质量标准。
工程项目化。鼓励县区政府对污水处理设施主要设备、建筑材料等统一招标采购。工程项目由乡镇政府统一实施,乡镇政府要按照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治理原则选择合理的治理模式,实行一村一策(案)。
运维市场化。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办法,积极推行污水处理设施场站与管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对包括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处置系统在内的污水处理设施整体委托专业第三方团队实施运维(包括对污水管网的巡查维护),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
考核制度化。加强对市场化运维的监督考核,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立制度和组织考核工作,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运维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度和具体的管理办法,村委会配合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相关工作,村委会对管网和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引导、督促村民自觉负责户内管网的养护、维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