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复苏河湖生态环境,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全国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水利水电工程在调节河川径流、合理配置水资源、维系河湖健康生命、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已建水利水电工程数量众多,工程规模、类型、年代各异,建设管理主体复杂,特别是一些建设年代较早水利水电工程尚未明确生态流量管理要求,部分具有生态流量目标的工程与相关审批文件规定要求不一致或不符合河湖生态保护要求等,不同程度影响了河湖生态系统功能发挥,有序推进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工作十分必要。《工作方案》针对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特点以及生态流量保障存在的问题,坚持统筹兼顾、保护生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循序推进,落实责任、严格监管的原则,提出了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遵循河湖自然规律,以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改善河湖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定工程名录、定控制指标、定管理措施、定泄放设施、定监管责任的要求,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已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开展先行先试,合理核定生态流量目标,探索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工作模式、技术方法、协调机制和监管政策,总结提炼、应用推广,为全面推进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管理提供支撑和保障。
《工作方案》明确,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工作主要包括:一是确定工作范围。结合已有工作基础,以流域为单元,综合考虑河湖生态保护重要性、复苏紧迫性、已建工程分布特点及调配能力、实施条件及可操作性等因素,合理选取不同类型的典型河湖,确定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和保障先行先试名录。二是核定生态流量。根据确定的先行先试工程,调查分析受工程影响河段范围内的生态保护目标及其保护需求,针对尚未确定生态流量目标、已具有生态流量目标等不同类型,统筹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综合协调,合理确定工程生态流量目标,并分析其合理性、可达性以及与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协调性。三是制定保障措施。根据工程生态流量保障要求,结合河湖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特点、工程任务和功能的主次关系、水资源调配与管理需求,从加强水量调度和管理、完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提升生态流量监测预警能力、强化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已建工程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四是开展总结推广。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先行先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经验成效,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要求,并推广应用,全面推动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工作。
《工作方案》要求,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加强技术支撑,完善技术规范和要求,及时总结经验。水利部将加强工作督导,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推动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