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上,从市生态环境部门了解到,受逆温、高湿、小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扬州市大气扩散条件将进一步转差,空气污染持续并加重,达到《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蓝色预警启动条件。
空气污染加重可能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对心脏、呼吸系统产生影响,为保障空气质量和群众身体健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决定,自11月9日00:00起,扬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扬府办函〔2022〕10号)的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组织落实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科学有序深度减排,重点区域施工工地、港口码头易扬尘作业暂停,涉VOCs排放的户外作业暂停,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区禁止露天烧烤。
全社会倡导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尽量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倡导公众节约用电,鼓励绿色祭祀活动。
全市通过分类、分区精准管控,全力压降大气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积累,防范重污染天气发生,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和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