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十四五”时期,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我市正式入围国家“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落实《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1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滨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实施方案》的编制,可为“十四五”时期滨州市固体废物管理提供重要纲领性指导,对促进滨州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总则、目标与指标、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任务与指标体系设置是其关键要素。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建设范围及时限。第二部分为目标和指标。目标要求到2025年,城市发展模式和人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趋于均衡,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高,“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降低至3.75吨/万元,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占比保持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9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升至57%,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提升至35%,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提升至100%。结合我市实际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6个三级指标(其中包含25个必选指标+30个可选指标+1个特色指标)。第三部分为建设任务。主要明确了七项主要任务,一是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引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方针;二是加快工业低碳高质发展,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率;三是推行农业领域绿色生产,推动固废物资回收利用;四是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手段;五是强化陆海统筹综合防治,全面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六是推进危废三个能力建设,防范化解危废环境风险;七是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搭建产学研用创新平台。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落实资金保障、强化宣传引导4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和工作指标高质量完成。
四、特色亮点
《实施方案》首次以城市建设的思维将我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工业领域、农业领域、城乡生活领域统筹考虑,分别从固体废物的产生、收运、利用处置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设目标,努力实现各领域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同时方案提出加强各领域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与整合,力争尽快实现我市固体废物管理的“多规合一”与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
《实施方案》突出了系统解决赤泥源头减量与综合利用问题,针对我市存在已久的赤泥堆存量巨大的“顽疾”,提出特色指标“赤泥综合利用率”。力争到2025年,通过技术、政策、标准制定、财税支持等措施多管齐下,赤泥综合利用率提高到1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