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自2022年9月15日黑龙江省组织开展2022—2023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以来,全省共确认秸秆及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火点136处,其中哈尔滨66处,大庆36处,齐齐哈尔18处,绥化11处,牡丹江5处。依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每出现一个火点,省财政扣拨资金(罚款)30万元,此次拟移交黑龙江省财政厅扣拨资金(罚款)4080万元。
为此,黑龙江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通报,要求各地加大禁烧主体责任履行力度,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部署。加大禁烧管控力度,充实巡查配备力量,提升科学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积极应对管控措施响应,在气象部门预测将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做好重点时段管控,防止不利气象条件和秸秆焚烧污染叠加造成空气质量持续恶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提升秸秆压块站、固化站等项目达产率,解决好秸秆综合利用不畅等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车辆、宣传广播,营造秸秆禁烧宣传的浓厚氛围。
黑龙江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持续加大督查抽查力度,针对禁烧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履职不到位、出现大面积露天焚烧火点、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并督促各级网格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全省空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