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亳州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绿色建筑发展的主基调,主动作为,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
01 坚持高位推动。
亳州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通过开展重点企业节能诊断,鼓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对重点用能大户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探索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02 强化增量控制。
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65%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造。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的商品房装配式建筑开工比例不低于25%。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中德生态园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已在亳芜现代产业园区落地,今年以来已完成太阳能热水建筑应用面积655万平米,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5兆瓦。
03 做好存量优化。
依托老旧小区环境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项目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今年以来已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8.71万平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3.64万平米。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参与公共建筑能耗监管,提高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运行能耗,目前已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有市行政中心等8个项目,项目面积合计117.7万平米,总投资额30.59亿元,年节能量7968万吨标煤。
04 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
亳州市由供电公司和国资企业牵头、属地政府协助,利用公益性单位和工业园区屋顶资源进行光伏发电项目集中连片建设,一体推进市、县光伏发电替代项目。截至2022年10月底,已建成并网运行85个项目、发电量79兆瓦,在建26个项目、预计发电量73.7兆瓦,储备130个项目、计划发电量355兆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