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广东省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日处理规模1500吨,本次为第一期建设,规模750吨/日,总投资估算为44996万元,招标控制价为93.75元/吨。详情如下:
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投审[2022]93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投资资金全部为项目公司自筹,招标人为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
2、项目投资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
(1) 投资建设内容:新建一座总规模为日处理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本次为第一期建设规模为75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惠来县全域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规模为750吨/日,采用 1×750 吨/日的垃圾焚烧线,配一套 25MW 汽轮发电机组;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主厂房、烟囱、综合楼、综合水泵房、渗沥液处理站、门卫和地磅房、冷却塔、供排水系统、职工宿舍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2)项目估算总投资:本次实施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996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其招标控制价为93.75元/吨(含税)。
(3)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2年)。
(4)项目用地:本项目用地为有偿出让用地。
(5)项目的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方。最终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合资,联合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资金筹集及项目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具体工作。
(6)招标范围:本项目总投资为 44996万元(惠来县“含尾坑”卫生垃圾处理场前期投资额补偿款及惠来县“含尾坑”卫生垃圾处理场继续建设工程补偿款、土地价款尚未确认(土地价款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待确认后计入总投,再根据最终确认金额进行垃圾处理费调价)。项目资本金暂定为总投资的 30%。中标后由社会资本和政府指定平台公司按照商定的股权比例(政府股权比例不超过 30%,双方同股同权同责)完成出资。(政府方以土地作价入股形式出资、中标社会资本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土地价款尚未确认(土地价款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项目公司成为本项目运作的直接主体,由项目公司与政府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项目公司承担特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维护。项目公司负责特许经营期内全部设施的运营维护,并提供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在资源转化产品销售收入和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财务管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拟的财务状况说明),
(2)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债务风险控制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少于3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材料)
3.3 投资人业绩要求:
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不少于一座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的日处理能力750吨(或以上)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且项目已建成投产;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并且至少具有一座750吨/日(或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业绩(已投产)。需提供相关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页。
3.4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近三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登记时间、地点及要求
5.1招标文件于 2022 年11月18日发出,投标人于 2022 年11月19日至 2022 年11月23日自行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模块-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此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投标文件递交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进入交易中心活动场所时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卡绿码。
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三份纸质投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纸质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三份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来分中心开标厅,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揭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若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则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12月9日09时30分。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7.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需使用本中心建设工程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需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以作存档,本项目原则上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运作,则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点击“投标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准时到场参加,并进行投标签到。
7.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携带 CA 证书、解密电脑和网络。
7.5 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
8、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道48号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联系人:佘先生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663-6681330 电 话:0663-8212178
日期: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