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为规范和引导企业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提高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率,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我厅研究起草了《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2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厅。
联系电话:0531-51798203
联系邮箱:daqichu@shandong.cn
附件:
1.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