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1月底,六安市PM2.5平均浓度30.5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第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6.2%,位列全省第4。生态环境部按月通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前20榜单,六安市3次登榜,其中7月位居全国第6。
01 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制定《六安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编制印发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开展市城区强化督查,巡查发现71件大气污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省大气帮扶发现问题103个,完成整改92个。印发《六安市大气污染防治七个专项行动方案》,分别由4位副市长担任组长,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排查建设领域扬尘管控点位4856家次,整改问题824个;巡查发现露天烧烤、焚烧管控方面问题499处,全部立行立改;整改散煤燃烧问题370个,检查餐饮油烟治理点位3410家次;排查散乱污企业307处,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企业501家次,发现问题76个,完成整改32个。
02 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测系统和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应用,实现市主城区201个重点污染源和13个聚集区的全方位监管。“六安城市大脑·大气污染防治应用场景”作为全省唯一污染防治类项目入选省第二批“城市大脑”应用试点,针对建筑工地扬尘、道路工程扬尘、拆迁工地扬尘等12类大气污染防治事件,建立事件协同处置机制,初步实现问题发现、排查、处置全流程闭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企业443家次,发现问题24个,完成整改13个。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油烟、加油站、汽修行业等面源VOCs治理,推动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VOCs治理提标改造等14个重点减排项目,完成年度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
03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对全市29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责令改正15家,注销资质1家。开展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成品油111批次,合格率99.09%。完成机动车排放治理3103台次,累计淘汰老旧运营柴油货车2893辆。完成改造105艘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新建7个标准岸电桩。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梳理8家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建成运营华电六安电厂、中石油分路口、中储粮及首矿大昌4条铁路专用线,铁路总里程约356公里。加大水路运输量,东湖码头货运量持续增长,临淮岗复线船闸工程顺利实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新能源公交车占比90.15% ,新增邮政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清洁能源比例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