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美丽海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江苏省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建立资金补助及全过程监管等制度体系,组织开展了江苏省第一批美丽海湾省级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2022年7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申报以来,收到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报送项目9个。
根据《江苏省“十四五”美丽海湾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苏污防攻坚指办﹝2021﹞69号)关于美丽海湾试点建设标准要点,经合规性审查,9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于组织省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
材料评审指标设置侧重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申报单位开展的工作,包含美丽海湾基本建设标准、治理成效、长效机制、示范和推广价值等4个方面、14项要点;现场核查指标设置侧重项目建设的内容和建设的成效,包含海湾环境质量、生态质量、人海关系、治理成效、长效机制和推广价值等5个方面,17个要点。
综合材料评审及现场核查情况,南通市启东圆陀角段、如东小洋口段、临洪河口滨海湿地段、东台梁垛河口—方塘河口岸段、大丰区川东港区域等5个申报项目总体符合“海湾环境质量良好、海湾生态系统健康、亲海环境品质优良”的要求,获评江苏省第一批美丽海湾省级示范项目。
据了解,此批美丽海湾省级示范项目各美其美、各具特色,既集中展示了沿海各设区市积极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的阶段性进展,又有效促进了各地积极探索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对于持续改善我省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实现海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江苏具有重要意义,为全国美丽海湾建设树立了“江苏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