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推进境内跨市(地)江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根据国家水利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江河水量分配及水工程调度需求,日前,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关于公布开展水资源调度的跨市(地)江河流域名录(第一批)的通知》,明确对拉萨河流域开展水资源统一调度。
《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节水优先、保护生态、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跨市(地)江河流域的水资源调度工作,并明确将对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公布条件成熟的其他江河流域名录。
此次《通知》印发将进一步强化西藏水资源的流域统一管理,在做好“四预”措施并统筹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多方面需求的基础上,实施科学精准的统一调度管理,为西藏自治区水资源精细化管理做出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