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长春市污水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年)文本(征求意见稿)。
文件提出,到2025年,长春市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及污水热量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
到2035年,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原文如下:
长春市污水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年)文本(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部署,我委牵头编制了《长春市污水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年)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7日,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发送至sjwpsc3810@163.com。书面意见通过信函寄至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424室,并在信封上注明“规划的反馈意见”。
联系人:朱思宇
电话:0431-88775472
附件:《长春市污水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年)文本(征求意见稿)》.pdf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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