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漳州台商投资区实施《漳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该管理办法征收范围为全区覆盖,污水处理费参照现行的龙海区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即城乡居民(村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按用水量每吨0.95元,非居民(含工业污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按用水量每吨1.40元;征收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该办法的实施将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日期:2023-01-10 来源: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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