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引导海绵城市发展理念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相结合,近日,省财政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5.5亿元,支持无锡市、宿迁市、昆山市3个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开展防洪排涝设施、城市水环境改善、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十四五”期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通过“省级初评推荐+国家评审”分批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开展典型示范,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继2021年江苏省省无锡、宿迁市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今年我省昆山市经竞争性评审,成功入围国家第二批示范城市。
此次提前下达资金,将专项用于示范市防洪排涝设施、城市水环境改善、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预计将带动年度投资88.21亿元。